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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11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
云南大力推进中低产林改造

  本报讯 近日,云南省易门县上浦贝村的林农李荣昌在当地林权抵押贷款发放仪式上,一手拿着《林权证》,一手拿着通过林权抵押获得的5万元贷款说道:“林改把山林变成了银行,农村信用社把‘活树’变成了‘活钱’,使农民的‘叶子’变成了‘票子’。”

  云南省林业用地面积达3.64亿亩,总人口的74%、3400多万人分布于山区、半山区。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0月31日,该省共完成确权面积25592.84万亩,占集体林面积的97.2%,发证面积24851.万亩,占已确权面积的97.1%。林改使广大农民造林护林的积极性普遍高涨,仅核桃树一项就新增面积989万亩,特色经济林面积达到4400多万亩,林业产值保持两位数以上增幅,农民年人均特色经济林收入达340元。

  林改进行后,云南的森林资源明显增长,森林覆盖率已达该省国土面积的50%以上,活立木蓄积量超过17亿立方米。整个山区呈现出森林植被增加、局部生态明显改善、物种保护明显加强的良好势头。目前,云南已建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6个,省级自然保护区45个,面积226.78万公顷,珍稀动植物种类居全国首位。初步建成以8大产业为重点的林业产业体系,林业从业人数近15万人,省级龙头企业92户,林业总产值超过400亿元。

  在云南山区已实施了林改的林地中,中低产林面积有7470万亩,大多是荒山、茅草山和低矮的灌木山地,其中亟须改造的多达6000万亩。云南省委、省政府认为,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后,实施中低产林改造,使农民获得更加优质的生产资料,激发农民发展林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让农民“像保护耕地一样保护林地和林木”,增加森林面积,“像种菜一样种林”,提升森林质量,把林地产出率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是中低产田地改造从耕地向林地的延伸和拓展。云南将进一步促进农民特别是山区农民脱贫致富,破解“三农”难题,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为此,云南省近日提出了关于加快推进中低产林改造的意见,参照国家林业局发布的《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符合改造条件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等林地都可以纳入改造范围。通过树种更替、森林抚育、复壮、综合改造、补植补造、封山育林等方式进行改造。用10年左右时间,完善政策,健全服务,规范管理,逐步形成林业的良性发展机制,林地的有效保护机制,使改造后的中低产林综合产值提高50%以上,实现山区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

  实施一系列的配套改革,创新林权抵押贷款,合理确定林业贷款利率,适当放宽林业贷款期限,优化林业贷款审贷流程和网上林业抵押贷款风险控制机制,为林业提供现代化金融服务。打破了长期制约林业融资的瓶颈。到今年三季度末,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已在13个州(市)54个县(市)级联社开办了农户林权抵押小额贷款业务,共发放林权抵押贷款2969户,贷款金额达11.55亿元。

  云南提出,通过不懈努力,到201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要达到53%以上,活立木蓄积量达到18亿立方米,林业产业总产值超过600亿元,农民从林业获得的人均收入达到1000元,城市绿地覆盖率达到35%;到202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56%左右,活立木蓄积量达到20亿立方米以上,林业产值超过1300亿元,农民从林业获得的人均收入达到3000元,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超过40%。           (杨清心 周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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