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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11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打击网上侵权盗版工作取得新进展

  本报北京11月13日讯 记者李丹报道:全国各级“扫黄打非”机构近期先后破获一批数额巨大、情节恶劣的侵权盗版案件,有力震慑了此类违法犯罪活动。近期,江苏、上海、齐齐哈尔等地“扫黄打非”部门查处了多起网络经营盗版案件:

  ————江苏苏州谢某网上经营盗版图书案。苏州“10·24”网络制售非法出版物案犯罪嫌疑人谢某通过网络大量制售盗版教材教辅图书及光盘而非法牟利,仅被执法人员现场查获的盗版图书就达117种2万余册、光盘1100余张。

  ————上海凌某网上经营盗版光盘案。2008年1月起,上海人凌某在无营业执照及音像制品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淘宝网店销售各类盗版光盘。2009年4月,公安执法人员在凌某的租住屋内查获各类盗版光盘6万余张。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梁某夫妇网上经营非法复制港台原版图书案。2008年9月,齐齐哈尔某大学教师梁某与妻子齐某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通过淘宝网购买港台版图书后进行复制并在网上销售。2008年9月至2009年9月案发时,共制售非法出版物4000余册。

  全国“扫黄打非”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已查处的网上经营盗版案件看,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具有三个特点:一是来势猛,二是速度快,三是人员杂。

  据悉,全国“扫黄打非”办目前采取的措施包括:针对网上经营盗版案件高发新特点,加强出版物实体经营场所监管的同时,加大对网上经营盗版行为查处力度;明确规定,网上书店等电子商务平台对其加盟网店负有资质审核和行为的监管责任,若对“明知是盗版”甚至“标明是盗版”的经营者放任不管,就构成主观上的过错和过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协调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关于网上书店等通过互联网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审批管理规定,明确准入标准;号召民众积极举报网上经营盗版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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