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变
———“成都用统筹城乡的思路和办法
推进灾后重建”系列摄影报道
10村十景
灾后重建,受灾群众是主体。
尽管重建困难多,但成都市始终坚持充分依靠群众,充分尊重城乡群众的意愿,受灾群众参与了政策、规划制定和选择的全过程。
成都通过推进城乡管理体制一体化,实施大部门管理体制,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创新村级治理机制,科学重建的决策和规划与每一位受灾群众对灾后新生活的期待和力量汇聚起来,从而产生强大的发展合力。
9月20日,彭州市丹景山镇东前村议事会现场,村议事会成员尹华龙和村民代表赵洪安、邓阳清又坐到一起讨论村里的“大事”:住进了震后重建的小区,村里的卫生保洁怎么抓。
热烈的讨论后,参会人员进行表决。最后通过的决定是,由村民邓阳明担任清洁工负责小区的保洁,每户村民每月缴纳1元钱,用于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不足部分由镇、村补贴。
去年8月,大量的重建资金、物资需要发放给村民,仅靠村两委的力量是不够的。“搞不好就会引起矛盾,还可能招致群众的不信任。”村党支部书记易传武和村两委决定,由村民成立议事会,大事、小事大家一起协商。胡登旭、尹华龙等七位素有威望的村民代表被选为东前村第一届议事会成员。
重建中,议事会成员尹华龙成了大忙人,他既当账房又当监工,天天入户调查,了解村民重建意愿,统计各类建材的需求量。重建房屋的建筑公司确定后,尹华龙四处打听各类建筑材料的价格,“我们要做到价格最低、质量最好,因为重建的是我们自己的房子”。
从这以后,村里的大事,都在村党支部的带领下,由村委会提出事项,议事会讨论、解决问题,监事会监督办事,这一套由东前村首创的“1+3”村级治理机制迅速在彭州市推广开来。
灾后重建,受灾群众是重建的主体。
2008年年初,成都已完成对30多个部门的职能整合和归并,为适应农村社会结构和生产关系变化,成都市在全市农村建立村民议事会制度,构建村级治理新框架。
新型村级治理机制,延续了成都6年来统筹城乡发展实践中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思路。尽管重建困难多,但成都市始终坚持充分依靠群众,尊重城乡群众的意愿,受灾群众参与了政策、规划制定和选择的全过程。
为了真实了解群众的诉求,帮助受灾群众坚定信心,都江堰市领导和重建干部先后几十次和片区群众一起开坝坝会,深入了解群众想法。
“修房是农村人家的大事,一定要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这是都江堰市翠月湖镇清江村党支部书记杨军的体会,“错过了重建机遇,没有安置好受灾村民,我就是千古罪人。”
科学重建的决策和规划与每一位受灾群众对灾后新生活的期待和力量汇聚起来,从而产生强大的发展合力。
图片说明:①议事会上,东前村村民王金贵就小区征收垃圾清运费问题发表意见。
②王金贵话音刚落,多位村民代表都举手要求发表自己的意见。
③垃圾清运费究竟怎么收?收多少?听完大家的发言,村民代表们开始进行表决。
④东前村议事会投票用独创的红白签,红签代表同意,白签代表反对。
⑤监事会成员赵洪国收取签票,表决开始了。
⑥自己的事情自己作主,村民代表赵洪安(左)和邓阳清热烈讨论着。
⑦这场村民议事会,召集人是村党支部书记易传武
⑧作为村民代表,康刚勇走家串户与村民沟通,收集意见。
⑨通过议事会的决议,东前村最终确定由邓阳明担任清洁工负责小区的保洁。
策划 本报记者 钟华林
采写 本报通讯员 陈 伟 雷 宇
刘寒松 郭广宇 华小峰 汪建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