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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11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国已建立起较完善的反洗钱制度体系
打击洗钱犯罪取得初步成效

  本报北京11月10日讯 记者许跃芝报道:“以《反洗钱法》颁布为标志,我国反洗钱步入快速发展时期,在法律体系、组织机构、监督检查、资金监测和案件查处、国际合作等方面取得良好成绩,目前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反洗钱制度体系。”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10日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了我国建立反洗钱制度体系的情况。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人民银行牵头,由监管、执法、司法、宣传等领域的23个成员单位组成的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对加强成员单位在政策制定、案件查处、信息交流、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合作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人民银行与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建立了金融监管部门反洗钱协调机制,公安部经侦部门与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建立了联络协调、联合督办、情报会商、派驻联络员机制。

  截至2008年底,公安部、证监会、保监会等成员单位已经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工作机构,人民银行所有36个副省级以上机构设立反洗钱处,并因地制宜建立当地的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金融监管部门反洗钱协调机制和可疑交易情报会商制度。我国已经与15个境外金融情报机构签署金融情报交流合作备忘录,反洗钱双边合作范围不断扩大,合作内容不断丰富,我国已成为国际社会反洗钱和反恐融资领域的重要成员。

  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不断加大打击洗钱犯罪的工作力度,取得了初步的成效。2002年以来,公安部先后组织开展了10次打击地下钱庄专项行动,破获100余起重大案件,打掉500余个地下钱庄窝点,涉案金额达2000余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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