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版:报网连线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语音朗读|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11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提前供暖”暖人心
中国经济网 胡可璐

  今秋最强冷空气来袭,导致北京最低气温骤然降至零下,为不让群众受冻,北京市决定将供暖时间由11月7日提前到1日。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供热办主任郭维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已经具备供热条件的居民小区1日全面开始点火供暖;对尚未具备供热条件的居民小区尽快试水调试,以最快的时间送温暖到百姓家。 

  我们常说,要关心百姓“冷暖”,目前,在北方,最直接的“冷暖”就是供暖工作是不是做到了位,是不是能够让群众满意了。提前供暖充分体现了有关部门民生理念和服务意识的提高,是一种心系百姓冷暖的务实之举。

  供暖工作一直是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百姓福祉的民生工程,供热事业是直接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基础性公共事业。这几年,供热领域经历了市场化改革,但是无论怎样改革都应该看到,“供热”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始终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不能完全推给市场。

  每年一到入冬时节,由于服务不到位,有些地方供热企业与居民之间就会有矛盾,在这种情况下,有关部门应积极监管,平衡各方利益,做好企业与居民权利义务方面的协调工作,确保按时供暖。

  按照《北京市供热管理办法》规定,北京每年的供暖时间为:11月7日开始陆续点火试运行,11月15日正式供暖。此次北京大规模提前供暖是一次很好的尝试。据悉,这是北京首次提前供暖天数达到15天,并且提前供暖费用不会加在百姓身上,由财政部门出资给予供热企业补助。

  同时,这也提醒我们,供暖时间由温度说了算应该成为一种惯例。而在此前,相关部门应未雨绸缪,早做准备,努力做到可以随时启动供暖设施。

  笔者相信,带着心系百姓的心,过去因供暖而衍生出的问题也会迎刃而解。只要有关部门服务意识强了,责任意识强了,按气温供暖、按需求供暖,就一定能做到让暖气暖在群众心头。

3 上一篇 语音朗读 放大 缩小 默认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很不满意不做评价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匿名发表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