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璐报道:证监会日前公布《关于修改〈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营业网点的规定〉的决定》,适当放宽设立营业部的资格条件。该规定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
经征求行业意见,证监会对《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营业网点的规定》进行了修订。根据规定,证监会将适当放宽设立营业部的资格条件,同时优化审批程序,原则上由公司参照当地行业协会公布的区域网点发展规划,自主选定后提出申请。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很不满意不做评价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匿名发表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