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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11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沪深证交所发布并实施《交易异常情况处理实施细则(试行)》
证券交易所可采取技术性停牌、临时停市、暂缓进入交收等措施处理交易异常情况

  本报讯 记者贾伟报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沪深证券交易所近日发布并实施《交易异常情况处理实施细则(试行)》。沪深证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沪深资本市场改革开放日趋深化的形势下,《细则》的发布实施顺应了市场快速平稳健康发展的要求,为更加细致周密地应对各种困难和复杂局面、切实有效地维护市场稳定运行做出了必要的制度安排。《细则》的发布实施是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据了解,《细则》的制定参照的是国际惯例,更多关注的是沪深资本市场的经验和教训。从国际资本市场数百年发展历史来看,每个证券市场都可能出现各种交易异常情况。为了尽可能减少交易异常给市场带来的负面影响,证券交易所根据预先发布的规则及时采取应对手段是国际通行做法。沪深证券市场历史上也发生过多起交易异常情况,《细则》在总结沪深证券市场处理交易异常情况历史经验的基础上,系统全面地针对各种可能情况,提出了符合A股市场特点的处置措施和制度安排。 

  据介绍,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是对市场交易的总体制度安排,《细则》是对《交易规则》有关“交易异常情况处理”规定的细化。《细则》特别对交易异常情况的分类、认定和处理做了详细的规定,全面和定量地描述了各种交易不能进行的认定标准;明确了证券交易所可以采取技术性停牌、临时停市、暂缓进入交收等措施来处理交易异常情况。 

  沪深证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细则》的制定能更有效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交易异常情况的发生往往带有偶发性和突然性,如不能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及时处置,可能会使涉及个别品种、个别投资者的局部异常情况波及其他正常交易品种和其他无辜投资者,从而影响市场整体运行。《细则》通过详细界定各种交易异常情况并针对性地采取技术性停牌、临时停市、暂缓进入交收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及时处置交易异常情况,防范局部的交易异常情况扩大化,从而保护最大多数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沪深证交所有关负责人强调,《细则》的发布实施强化了交易所处理各种交易异常情况的职责,完善了制度依据,有利于交易所及时、妥善处置交易异常情况,维护证券交易的正常秩序,促进资本市场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细则》也有利于规范交易所应对突发情况的自律管理行为,通过设置明确的条件、程序等,实现由个案处理、按经验处理到依照规则、流程处理的转变,切实保护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外,作为应对突发事件制度建设的一个尝试,《细则》为在资本市场乃至国家金融、经济领域建立应急法律制度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为将来更高层次的立法奠定实践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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