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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11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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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院系统:民企受益“三个尽可能”

  在浙江,70%以上的经济总量、90%以上的新增就业、50%以上的新增财政收入均来自民营经济。

  作为市场化程度高、融入经济全球化程度较深的浙江,对市场反应尤其灵敏,在去年以来的国际金融危机中首当其冲,经济运行面临十分严峻的困难和挑战。

  早在去年3月,浙江各级法院就敏锐地感觉到国际经济形势变化给浙江民营企业带来的“寒意”:全省一季度受理民商事案件上升幅度高达34.46%。为此,浙江省高院及时开展调研,走访相关民营企业、金融监管机构和行业协会,积极研究司法对策。

  尽可能维持有市场、有发展前景的困难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生存,尽可能减少有挽救希望的企业关门倒闭,尽可能支持优势企业以兼并、重组、控股等方式延伸产业链,增加核心竞争力。这“三个尽可能”很快成为全省法院的共识。

  日历刚翻到今年6月,位于浙江省建德市经济开发区的菲沃环保公司的国外订单却排到了年底,今年产值有望过亿。这家不久前因资金链断裂濒临破产的民营企业,非常感谢建德市人民法院助其起死回生,申请执行人宋建明不仅同意菲沃环保延期付款,还再出借10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

  在民营经济活跃的浙江,受益于能动司法重现生机的还有很多民营企业。他们有一个共同的感受:浙江民营经济要做大、做强、走向世界,离不开人民法院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杭州南望集团“司法重整式”、绍兴江龙集团“清偿重组式”、台州飞跃集团“协助重组式”等经济危机中的司法救助模式在业界反响热烈。

  浙江各级法院坚持“慎用强制、灵活保全”,实现“放水养鱼”。对经营正常、有发展前景的企业,通过设置担保、禁止买卖和抵押等灵活多样的方法,促成债权人给予债务人合理宽限期,帮助其度过暂时困难。

  同时,尽量采用非公示和动态查封,通过制作查封笔录,不贴封条、不穿制服、不开警车等方式,温和执法;通过加强监管,产品限量流动等方式,盘活企业资产,实现双赢。     (余建华 孟焕良)

  

  点评:浙江法院系统的“三个尽可能”,在协助企业化解危机的同时,促成新型权益生成及秩序重构,支持优势企业以兼并、重组、控股等方式延伸产业链、增加核心竞争力,创造了能动司法浙江实践特色,也为法学研究提供了鲜活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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