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成报道:山东青岛市市北区划定27处公共区域,允许流动摊贩挂牌经营。这既解决了路边摊无证占路经营的城市管理难题,又为百姓创业搭建了新的平台。
此前,市北区共有41处占路市场,其中民生市场8处,合法设立的夜市3处。对上述占路市场,市北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决定取缔14处,保留27处,按照便民利民不扰民、不影响交通的原则进行规范管理。
为使占路市场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不影响群众生活秩序和治安,市北区制定了“三分四定”的原则进行管理。保留的27处占路市场中有民生市场8处、临商市场19处。其中,早市5处、日市4处、夜市18处。民生市场的经营者以户籍在市北区的困难家庭成员为主,剩余的摊位吸纳临商经营,对特困家庭、低保人员不收取市场管理费用。临商市场的经营者是本区其他居民、外区市民,经批准持证上岗后,按规定收取一定的市场管理费。市场管理费包括摊位费、卫生费,用以市场管理、卫生清洁和垃圾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