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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10月3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外汇管理局:
深化外汇管理改革 促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

  本报讯 记者刘畅报道:从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发布的《2009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可以看出:今年上半年,面对外需萎缩的严峻形势,国家进一步加大了政策支持力度,及时出台了一系列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调整出口结构,努力保持我国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的份额。相关措施包括: 

  首先,优化和完善税收管理,缓解出口企业资金困难。今年上半年,3次提高轻纺、机电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2月份,将3325项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4%提高到15%。4月份,再次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6%,提高阴极射线管(CRT)彩电、车辆后视镜、锁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共涉及3802项商品。6月份,进一步提高部分农业深加工产品、机电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以及技术含量较高的钢铁和钢铁制品的出口退税率,涉及2600个税目。 

  其次,加大对贸易融资和防范出口风险的支持力度。将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额度从原则上不超过应退税额的70%提高到90%。鼓励银行开展贸易融资,2009年度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指标比2008年调增12%,明确规定金融机构将指标增量全部用于支持境内企业进出口贸易融资。鼓励信贷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贸易融资提供担保。扩大信保覆盖面,降低保险费率。 

  第三,进一步推进贸易便利化。改进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管理,将预收货款和来料加工收汇比例提高至30%。提高货物通关和检验检疫效率,减免农产品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和纺织服装出口检验费用,将新列入法检目录或增补监管条件的商品过渡期延长至2009年底。 

  第四,大力支持对外投资。下放境外投资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进一步扩大境外放款主体和境外放款的资金来源,简化境外放款的核准和汇兑手续。将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的审核方式由事前审查改为事后登记,对境内机构境外投资资金汇出的管理由以往的核准制调整为登记制。下放资本金账户异地开户、境内机构对外提供担保、个人财产对外转移以及证券项下部分市场退出类等10项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的审批权限至外汇局分局,便利企业办理相关业务,提高审批效率。

  此外,在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方面。批准北京等20个城市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在这些城市实行税收优惠,对服务外包企业人才培训、品牌创建、知识产权保护等提供财政支持。 

  国家外汇管理局表示,今后一段时期,外汇管理部门将继续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增强服务意识,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利的外汇管理政策;继续以拓宽资本流出渠道为重点,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改革;加强跨境资金均衡管理,完善统计监测体系,加大外汇业务合规性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强外汇储备经营管理,确保实现国家外汇储备的总体安全和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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