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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10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将进一步强调及时赔偿

  本报北京10月27日讯 记者董磊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27日对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进行第三次审议,进一步强调了及时赔偿。

  有些常委会委员、地方和专家提出,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及时获得国家赔偿,促进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赔偿义务,建议强化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的内容。

  此次修改后的草案有关条款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及时履行赔偿义务,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及时获得国家赔偿。草案明确,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从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7天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从收到支付申请起15天内支付赔偿金。这样,受害人从递交支付赔偿金申请后,最多22天,就可以拿到国家赔偿金。

  草案还规定,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赔偿费用预算与支付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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