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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10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孟建柱在公安部党委学习四中全会精神交流会上强调
增强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本报北京10月26日讯 记者许跃芝报道: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孟建柱今天在京主持召开公安部党委中心组学习交流会,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公安机关的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孟建柱强调,要不断提高学习水平,强化党性修养,推动作风建设,通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公安工作的长远发展和公安队伍建设,不断增强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更好地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孟建柱指出,不断学习、善于学习,是我们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的决定性因素。不学习,知识就会老化;不学习,思想就会僵化;不学习,能力就会退化。我们要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和任务,必须不断地学习。公安部机关领导干部要把学习作为提高素质、增长本领、做好领导工作的重要途径,切实增强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争创学习型机关、争做学习型领导、争带学习型队伍,努力在全面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方面走在全国公安机关的前列。

  孟建柱强调,要进一步加强部机关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推进部机关作风建设。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加强党性修养作为优良作风养成的重要基础和动力,自觉遵守党章、贯彻党章,增强党员意识、党性观念,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要强化党的观念,把永远忠诚于党、严守党的纪律、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到我们的灵魂和血脉之中,牢记使命,为党分忧,为党尽责。要强化群众观念,始终站在大多数人的立场上想问题、做决策、干事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机关社会管理服务工作,多做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要强化真抓实干、求真务实观念,敢于正视矛盾,深入调查研究,勇于破解难题,大力发扬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作风,埋头苦干、开拓创新,努力使我们的工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要强化清正廉洁观念,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推进部机关反腐倡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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