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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10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甘肃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本报讯 记者李琛奇、通讯员陈发明报道:从2009年10月开始,甘肃将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用两年时间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主体改革任务,并在此基础上,通过配套改革,完善政策,加强扶持,搞好服务,规范管理,建立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规范有序、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 

  去年10月,甘肃省按照“先行试点、循序渐进、分步推开”的原则,确定合水、泾川、清水、永靖、宕昌、安定、临泽7个县(区)为全省集体林改试点县(区)并启动试点工作。甘肃省林业厅副厅长赵建林介绍说,启动试点以来,甘肃共完成勘界确权593.56万亩,占试点县(区)应改林地的97.9%,其中承包到户553.94万亩,占93.3%。在此同时,全省14个市(州)全部成立了林改工作领导小组,有10个市(州)制定出台了林改实施方案,有13个市(州)自行确定3个县、69个乡镇、7个村开展林改试点工作。 

  据了解,甘肃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分为动员部署、宣传培训、制定方案、勘界确权、检查验收五个阶段,将在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确保农民平等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做到“按户承包,按人分地,人人有份”,建立起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为加快林业发展激活内在动力;建立起政府支持和保护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为加快林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外部保障。同时,把兴林和富民结合起来,按照科学经营的要求,对林地林木实行分类管理,正确处理好保护、利用与发展的关系,实现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互动、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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