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经济数据解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语音朗读|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10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场制度和体系建设日益加强

  1992年底,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宏观管理的通知》,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经验教训,确立了我国证券管理体系的基本框架。

  1992年10月,国务院设立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监会,确立了证券市场统一管理的体制。1998年4月,国务院证券委撤销,中国证监会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集中统一的证券期货市场监管体制。

  1994年、1999年《公司法》、《证券法》相继颁布实施,以法律形式确定了资本市场地位。2005年“两法”修订后发布,为市场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

  经过多年的试验和探索,2005年4月29日,股权分置改革正式启动。截至2007年底,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解决了长期影响市场发展的重大历史遗留问题,探索了运用市场化机制解决深层次问题的新途径,为发挥市场功能和推进创新发展创造了条件。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批转的《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2006年以来,开展上市公司清欠及规范运作活动,解决大股东违法违规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的顽疾,夯实市场发展基石。

  2004年起,通过3年的证券公司综合治理,一批高风险证券公司被关闭,证券公司的内、外部控制得以完善,长期积累的风险和历史遗留问题平稳化解,证券行业从接近崩溃的边缘回到合规发展的轨道。

  截至2009年7月底,各类机构持股市值占流通市值的比重约为63.86%,机构投资者成为市场稳定发展的重要力量,资本市场初步形成了各类机构投资者队伍协调发展的格局。

  为满足多元化投融资需求,在大力发展主板市场的同时,2004年5月设立了中小企业板,2006年1月,启动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截至2009年7月底,共有108家公司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总股本139.18亿股,可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业务和股份报价转让业务的主办券商28家。

  经过10年努力,创业板市场建设取得很大进展,创业板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

  近年来,面对非典疫情、南方雨雪冰冻灾害、汶川特大地震以及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统筹兼顾、远近结合,管理层及时出台了加大非现场交易力度、规范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有序转让、引导上市公司分红、增加股份增持或回购灵活性等一系列制度安排,在应对复杂局面中保持了市场总体稳定。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语音朗读 放大 缩小 默认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很不满意不做评价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匿名发表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