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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10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苏高淳质量监督局
树立执法服务理念

  本报讯 “行政执法告知服务制度”,是江苏南京市高淳县质监局近年推出的以“宣传引路、警示在先、罚帮并举、服务对接”的做法,该制度妥善处理了行政执法与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密切了质监局与当地政府、企业的关系,从而树立了质监部门服务企业、服务地方经济的新形象。

  为了让企业更多了解质监法律法规,明确法律责任,减少无意违规行为,高淳质监局出台了《质量技术监督告知服务制度》并印制了《质量技术监督提醒告知书》,将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责任详细地列出,直接送达每一位企业法人代表,在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违规行为,以《质量工作建议书》的形式,指出违规行为,作出整改要求、提供意见。利用《质量技术监督提醒告知书》、《质量工作建议书》、《质量工作友情提醒书》、《责令改正通知书》等形式,采取引导、规劝、教育、处置等手段,细化监管和执法步骤,切实改变了质监部门以往简单执法的形象,实现了企业主动配合监管、监管促进企业发展的良好局面。

  另外,高淳质监局还对全县中小企业进行了全面走访调查,广泛了解企业发展中在质量管理、品牌建设和服务指导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需求。对此,高淳质监局与县里3家骨干重点企业、200家成长型工业企业、10家县农业龙头企业、东坝、阳江、县开发区签订对接合作备忘录,将高淳质监局质量、标准、计量、特种设备、品牌等服务内容实施项目化管理。这种服务对接机制的建立,进一步树立了质监局在广大企业中的良好形象。      (周骏贵 汪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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