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玲 刘惠兰报道: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环境保护事业和林业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主要污染物减排成效明显,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取得新成效,森林面积和蓄积实现双增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显著。
污染防治一直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随着我国污染防治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步得到控制。2008年,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比上年分别减少4.42%和5.95%,比2005年分别减少6.61%和8.95%,主要污染物减排实现任务完成进度首次赶上时间进度,为全面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对重点流域区域的污染防治工作,并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与2008年同期相比,2009年上半年我国七大水系Ⅰ类至Ⅲ类水质比例提高6.3个百分点。同时,我国已初步形成了有效的大气污染防治监管体系,区域联合治污新机制也在逐步形成。我国还逐步建立和完善环境经济政策,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的体系逐渐形成。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和国家大力支持下,我国积极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初步形成了以工程造林为主体,社会造林和全民义务植树共同发展的造林绿化新格局。通过实施“三北”、长江、珠江、沿海等重点地区防护林体系建设,以及天然林保护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等一批重点生态建设工程,造林绿化步伐加快,工程区森林覆盖率明显增加。全国森林总面积由新中国成立初期的8280万公顷增加到17491万公顷,森林蓄积由90.28亿立方米增加到124.56亿立方米。
同时,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促进了山区和林区生产力的解放,调动了农民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初步呈现出森林资源增加、广大林农增收的喜人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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