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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9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发展背景
多种销售模式将长期共存
本报记者 张 雪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7月我国汽车产销分别为710.09万辆和718.44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20.23%和23.38%。这些年,伴随着产销数字的迅速增长,我国汽车销售模式也在经历着变迁。 

  从上世纪70年代的“统配”销售,发展到80年代,这种“封闭”的销售模式逐渐被打破。90年代初期,出现了以北京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为代表的有形市场,90年代末期,4S店的销售模式在市场中出现。 

  现阶段,我国汽车市场的销售模式主要以有形市场与4S店为代表的汽车专卖店共存为特征。这两种模式各有长、短处,分别满足不同的消费需求。 

  在北京,向有车或者想买车的人提起简称为“亚市”的北京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可以说是无人不知。有数据显示,亚市的日均客流3000余人,年销售新车80000余辆,新车销售占北京新车销量的五分之一。不少消费者喜欢逛有形市场的原因是,它能让消费者一次集中看多个品牌的产品,享受购车的一条龙服务。同时有形市场还可以带来规模效应,统一的维修和配件供应,使得经销商的成本降低。但是有形市场由于聚集了众多汽车经销商及各种提供商,市场管理难度较大。

  1998年,广州本田在我国建立第一个4S汽车经销店,此后这种模式“遍地开花”。对消费者来说,到4S店选购汽车可以享受周到的购车和售后服务。生产企业则可以从售后服务中获取巨大的利润,同时收集到客户的需求和市场信息。但是这种模式也存在自身的短处:消费者一次只能了解一种品牌的产品,不方便货比三家。而对于经销商来说,4S店的投资庞大,收回投资的周期长,经营压力较大。 

  今年,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8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意见》,其中对于积极促进汽车销售有如下表述:“推动汽车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尽快修订《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引导汽车流通业合理布局,鼓励汽车品牌销售采取多种经营模式,努力构建节约型汽车营销网络”。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王都认为,未来我国汽车市场中多种销售模式将长期共存。企业究竟该选择哪种模式,应该充分考虑自身的品牌定位、产品特征和目标客户的消费特征。与此同时,还要因地制宜。二、三线城市的汽车消费潜力越来越被看好,此外今年国家还出台了“汽车下乡”政策,但适合大城市的一些销售模式在这些地区未必适用,且各个地区之间差异巨大,很难推广统一的销售模式,企业应根据各地的发展情况、客户消费特点,因地制宜地灵活选择销售模式。王都还提醒,企业除了关注这些地区销售模式的选择,还要重视售后服务体系的下沉,要让消费者买车、用车都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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