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综合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语音朗读|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9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八千二百个党政机关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

  本报北京9月2日讯  记者董磊从全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获悉:我国目前有8200个党政机关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各级党政机关在决策过程中认真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全国普法办主任、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在交流会上表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宪法,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和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中组部副部长李建华在会上讲话时强调,领导干部要做运用法律的表率,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切实增强依法执政能力。要做遵守法律的表率,树立守法有责的观念,带头守法,自觉接受监督,充分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

  据了解,“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参加法制讲座学习的省部级干部达2万多人次,市、县级领导达300多万人次。

  会议由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共同举办,来自国土资源部、江苏省、浙江省、吉林省、河北省、山东省的6位同志作了大会交流发言。

下一篇 4 语音朗读 放大 缩小 默认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很不满意不做评价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匿名发表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