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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9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国已与14个国家签署自由贸易协定———
自贸区成为我国稳定外需的重要平台

  本报讯 记者瞿长福报道:商务部部长陈德铭与东盟10国的经贸部长近日共同签署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投资协议》。这标志着双方成功完成了中国—东盟自贸区协议的主要谈判,中国—东盟自贸区将如期在2010年全面建成。《投资协议》的签署将为双方搭建一个新的投资合作平台,在中国—东盟自贸区下营造更加稳定、开放的投资环境,减少相互投资中的不合理限制和管制。

  近年来,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步伐的加快,中国与东盟相互投资不断扩大。截至去年底,东盟国家来华实际投资520亿美元,占我国吸引外资的6.08%。同时,中国对东盟的投资也出现快速增长态势。去年我国对东盟直接投资达21.8亿美元,同比增长125%。 

  中国—东盟自贸区是我国对外商谈的第一个自贸区。据商务部透露,截至目前,共有14个国家与我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其中13个已开始实施协定。自贸区建设在稳定外需、促进出口和保持份额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海关统计,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今年1至4月,我国主要出口产品对全球出口总额全部出现负增长。但部分主要产品依靠自贸协定,在各自贸伙伴国需求萎缩、融资困难的情况下,逆势实现了出口增长。在10种主要出口商品中,有7种产品对自贸伙伴国出口情况好于对全球出口。鞋类等5种产品实现增长,其中家具、箱包、鞋类增幅高达214%、72%和52%。我国对自贸伙伴国出口表现明显好于同期对全球出口。

  在稳定外需的同时,自贸区也促进了我国对自贸伙伴国出口结构的不断优化。在中国—智利自贸协定实施的头两年,我国电器及电子产品出口额分别同比增长57%和53%;计算机与通信技术出口额分别同比增长72%和34%;机械设备出口额分别同比增长50%和40%。

  自贸区在保持我国进出口稳定增长方面发挥了明显的积极作用。商务部国际司商务参赞张克宁说,目前除中国—东盟自贸区实施时间较长外,其他自贸区还处于实施的前半期,降税的高峰尚未到来。可以预见,将有更多的自贸协定进入实施阶段或进入实施的后半期,自贸协定在促进出口、稳定外需和保持份额方面的积极作用可望进一步凸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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