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的坳背村和金车村,记者看到,通过开展“清洁农村大行动”,实施建沼气、垃圾池及改水、改路、改厨、改厕等工程,乡村面貌大为改善。两村通过“文明创建+农家乐旅游”的模式,每年都迎来超过2万多名国内外游客,使村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推动农村精神风貌和人居环境的明显改观。
清洁工程以人为本
在组织“城乡清洁工程”活动中,广西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从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抓起,从改善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的事情做起,切实做到抓一件成一件,做一件成一件,把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任务具体化、有形化,让农民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
“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立足农民群众便于、乐于参与和在参与活动中受到教育得到实惠,无论是谋划设计主题活动,还是创设选择活动载体,都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务求实效,从而达到引导群众、教育群众、提高群众的目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办主任韦守德说。
桂林市文明办主任李滨告诉记者,桂林市在广泛开展文明卫生系列创建活动中,想方设法加大对“城乡清洁工程”的财政支持力度,采取以奖代拨方式对创建文明卫生的村屯拨付3000元至5000元资金,大力开展以道路硬化、改水改厕、沼气建设和村容村貌整治为内容的清洁农村活动。近年来,桂林市先后投入资金100多亿元,累计创建3605个文明卫生村。仅去年全市自然村屯道路硬化里程达1216.7公里,新建农村沼气池67500多座,沼气入户率达到71%,新建卫生厕所9180个,新增通广播电视自然村2000个,电视覆盖率提高到95.1%。
清洁工程制度化
2006年以来,广西根据活动开展的需要,研究制定相应的制度措施,将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广泛开展“文明卫生系列”创建活动目标责任和工作指标进行具体的细化和量化,建立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管理制度;对在“城乡清洁工程”活动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做到解决一个问题,推动一项工作,建立一项机制,充分发挥各类规章制度和各类具体行为准则的导向、约束和激励作用。
在自治区层面,一是建立健全全区各级各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军(警)民共建先进单位积极参与“城乡清洁工程”活动的长效机制。二是出台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一系列规定和办法,从制度、机制上进一步规范“城乡清洁工程”宣传教育工作,为“城乡清洁工程”活动的持久有效开展提供政策措施和制度制约保障。三是具体指导各县(区)将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目标要求以及社会公共生活规范和基本行为准则融入村规民约之中。四是制定落实相应的表彰激励制度,把组织开展“文明卫生系列”创建活动的成效作为评价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实绩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和评选表彰。
创新清洁工程载体
去年以来,广西根据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需要,在全区范围内精心创设了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为主要内容的“倡导文明新风,破除陈规陋习”和“爱我广西·清洁美丽和谐”等20多项活动,广泛开展“城乡清洁工程”系列创建活动;同时,及时向社会发布《广西城乡居民文明卫生公约》并编印30多万册的《广西城乡居民文明卫生公约读本》和制作了10万套精美的《广西城乡居民文明卫生公约》宣传海报挂图,免费分发到全区基层乡镇村屯;全面启动了全区“城乡居民文明卫生素质培训计划”和“全区‘文明卫生系列’创建活动”,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全员文明卫生知识宣传和教育培训,开辟了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城乡清洁工程”活动的新途径。
崇左市在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创建活动中,认真按照“干净”、“彻底”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千里边境清洁长廊”创建活动,集中精力狠抓“城乡清洁工程”示范乡镇和精品一条街的建设,并全面开展清理垃圾、清理沟渠、清理违章建筑的集中行动。
强化清洁工程实效
2006年以来,广西通过定期汇报、专题调研、召开“城乡清洁工程”创建活动汇报会和开展自治区文明卫生“五个一百”评选表彰活动等一系列措施办法,加强“城乡清洁工程”活动的工作督查,及时分析研究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措施和办法,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做到弘扬先进,排找差距,明晰思路,确保全区“城乡清洁工程”创建活动情况的有效推进。一是有效实现了全区城乡居民文明卫生素质的明显提高。二是实现了全区城乡文明程度的明显提升。“城乡清洁工程”活动的开展,使全区城乡环境卫生实现了由“脏、乱、差”到“洁、齐、美”和“山清、水秀、地干净”的根本性转变,促进城乡文明程度的明显提升。三是培育了城乡社会文明风尚。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等社会风尚已经成为城乡居民普遍的精神和道德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