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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8月3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两部委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本报讯 记者孙勇报道:财政部与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出通知,为了进一步扩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范围,加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工作力度,两部门对已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进行了调整。

  通知指出,节能清单中的空调机、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类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节能清单将于2010年1月再次调整并公布,财政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对2009年11月底前获得节能认证的产品进行审核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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