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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8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青海将对节约用地实行量化考核

  本报讯 记者马玉宏报道:日前,青海省发布《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消耗新增建设用地考核办法》,就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对各州(地、市)政府进行评价考核。

  《办法》规定,每年第三季度对各地区上一年度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状况进行考核。由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委、统计部门组成评价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价,形成各地区评价考核等级和综合评价报告,报评价考核领导小组复核后,于每年9月底报青海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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