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9年7月底,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完成省级应对气候变化方案的编制工作,有相当多的省份已进入组织实施阶段。
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在作国务院关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情况的报告时说,国家方案把到2010年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05年末降低20%左右的目标确立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将意味着我国在“十一五”期间节约能源约6.2亿吨标准煤,相当于少排放二氧化碳约15亿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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