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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8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为税收安全筑牢“篱笆”
董 磊

  众所周知,发票是市场交易的法定凭证,也是国家税收的重要依据。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了国家税款大量流失,并由此引发大量的偷税、洗钱、贪污等违法犯罪,已经成为当前扰乱税收征管秩序、危害国家经济安全的一个重大因素。

  假发票是一种顽症,对它的整治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多个部门密切配合,长抓不懈,始终保持对发票犯罪的高压态势。近年来,犯罪分子利用发票种类繁多、防伪措施单一的管理漏洞,不断变换作案手法,使得大量的假发票在日常使用和税务检查中难以及时发现。针对这一现状,公安、税务、财政等部门需要建立长效协作机制,通过集中整治、长期打击,从源头上切断假发票的流通。

  惩治发票犯罪活动,离不开假发票买方市场的检查整治。当前发票犯罪的猖獗,其中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近年来出现的有货无票的买方市场,客观上存在着对发票的巨大需求。对此,有关部门要对餐饮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加大发票入账合法性的检查,及时发现利用发票偷逃税款、侵占国家财产的线索,同时加大对于故意使用假发票的单位和个人的惩处力度。对查实的用假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给予税务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不仅是职能部门的职责,还需要社会的广泛参与和积极配合。生产流通企业的守法经营,全体公民发票意识的增强,对于遏制发票犯罪至关重要。只有全社会真正形成对发票的尊重,维护其应有的严肃性,自觉将假发票拒之门外,国家税收安全的这个“篱笆”才更加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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