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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8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旅游局
拨款百万元帮助新疆恢复旅游业

  新华社乌鲁木齐8月8日电 (李凯) 记者日前从新疆旅游局获悉,国家旅游局已拨付100万元资金用于支持新疆恢复旅游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局长伊那木·乃斯尔丁告诉记者,100万元资金将分为两部分利用:50万元用于导游、旅游车司机等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学习;另外的50万元用于宣传促推介。

  此前,新疆旅游局从自治区财政部门争取到500万元专项资金,对7月6日至8月31日期间组织来疆的内地组团旅行社和新疆首家地接旅行社,按每人每天10元标准给予奖励。奖励措施预计可为新疆带来海内外旅游者约30万人次,拉动新疆旅游消费5.8亿元。

  同时,新疆旅游局还在自治区宣传促销经费或旅游发展基金中列支400万元用于鼓励旅行社多组织包机、专列、会展等大型旅游团队,进一步拉动疆内的旅游市场。

  在多项旅游优惠措施推出后,新疆各大旅行社的接待量目前已逐步恢复。据初步统计,中青旅8月份将接团40多个,西域国旅预计接团50个左右,大西部旅行社也有40多个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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