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武自然、通讯员吴梅报道:在全面完成农村土地调查的基础上,日前,天津制定了《天津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城镇地籍调查工作方案》并全面启动了全市城镇地籍调查工作。
据了解,天津自2007年7月1日第二次土地调查启动以来,市区两级国土资源部门共同努力,截至上半年,第二次调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市12个涉农区县、154个乡镇、3710个行政村农村土地权属调查工作已基本完成,涉及农村土地32461宗,近9600余平方公里;对7556件土地权属争议进行了调处,解决争议6958件,调处率达到92.1%;为18565宗集体土地核发了16220册集体土地所有证,登记发证率达到了87.4%;对全市83万个地块进行了现场实地调查,全面查清了天津土地利用状况,掌握了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与此同时还对全市146个乡镇,2097个基本农田调查片进行调查,涉及土地面积721.2万亩,划定基本农田535万亩,使天津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落到实处。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书记马根英向记者透露,为更好地完成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任务,天津日前还启动了城镇地籍调查工作。据悉,此次调查范围为天津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以外的区域。通过调查,将查清城镇范围内每宗土地的权属、位置、界线、数量、用途及地上建筑物等状况;统计汇总各级行政区的各类土地面积等数据;专项统计汇总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服务用地、开发园区等土地利用状况,确保在年底前全面完成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