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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8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年来累计为群众和企业代理事项20.87万件
广东潮州推行服务全程代理制

  本报讯 记者李洽源报道:近年来,为更好地为基层群众服务,潮州市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推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据统计,该制度实施3年来累计为群众和企业代理事项20.87万件,有效地解决了群众办事难问题,受到广大群众的普遍好评,有力地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

  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是指承办单位以无偿代理的形式,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通过县(区)、镇(街道)、村(居)三级代理机构的运作,全程代替申办人办理所申办的事项。承办单位对外设立统一的受理窗口,确定受理事项范围,向社会公开承诺,经过受理、承办、回复等环节,在规定时限内依法依规办结,并征求申办人对代理工作的意见,为办事群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无偿的全过程代理服务。比如乡镇群众要办事情的时候,只需将完整的办事材料交给村或镇代理员,剩下的工作全由代理员处理,代理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免费把办理结果送达申办人。

  凤凰镇是潮州市开展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的试点镇,自2006年成立代理中心至今,共为群众代理办结事项1.1万余件。如今,该市51个镇(街道)和992个村(居)委会设立了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中心(代理点),共有镇级代理中心工作人员298人,村级代理人员1340多人,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市的全程代理网络。各代理中心充分发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作用,不但带来了机关工作效率的提高,更融洽了干群关系,提高了党在群众心目中的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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