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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8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培育农村市场主体 促进农业经营方式转变
本报记者 敖 蓉

  编者按 为了加强农业基础,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和谐,全国工商系统通过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和农村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农村市场主体等措施,由以前注重农资打假,向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民增收、支持农业发展转变,从而促进了农业经营方式的转变和进步。

主体活农

引导农户变法人

  近日,记者到各地采访时,经常看到这样的标语:“农民专业合作社———群众致富的桥梁”。

  在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靳村乡,一排排造型新颖的小洋楼,一辆辆穿梭在乡村公路上的私家车……处处充满着现代化气息,而最引人注目的是那些白色的袋料香菇棚,像一朵朵硕大的花,开放在农民的房前屋后。正在袋料棚里采摘香菇的农民张军平说:“我今年种植袋料香菇少说也能挣6万元,这得感谢昌达食用菌专业合作社。以前种植技术不过关,大量的坏袋被扔掉。加入合作社以来,大家互帮互学,我很快掌握了种植技术,种植形势越来越好。我刚买了辆面包车,下一步准备给娃娶媳妇呢!”

  靳村乡林木资源丰富,是优质食用菌生产基地。长期以来,大多菇农单打独斗,不仅种出的香菇质量没有保障,而且难以把握市场行情。汝阳县工商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引导该乡菇农成立了昌达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民科学种植、讲求环保。目前,该合作社成员已达120人,并辐射带动周边的5个行政村。今年,全乡种植袋料香菇200万袋,估计可为农民带来1000万元的纯收入。

  在洛阳,像这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300多家。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以来,洛阳市各级工商机关通过下乡送法、入户送书、举办培训班等形式,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家喻户晓。同时,工商部门开通登记注册绿色通道,免收登记管理费,还与政府部门联合制定奖励政策,鼓励农户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户变法人、法人闯市场。近年来,全国各级工商部门积极探索新农村市场主体孵化工作,把增强农户主体走向市场的功能作为农业内部固本强身的措施,降低门槛、下放权限、简化程序、缩短时限、改进服务、提高效能,催生优生新型市场主体,其目的就是让更多的农户获取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更广的市场竞争。

  为此,各地工商部门积极采取6项措施,大力促进农村市场主体加快发展。这六项措施包括:一、支持发展农业产业集群,培育壮大一批成长性好、带动能力强的龙头农业企业;支持大型超市、连锁超市向农村延伸;支持开展农业资本运营,及时办理股权出资登记,支持股权质押贷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成立政策性农业投资公司,配合有关部门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跨地域、跨所有制、跨行业开展经营服务。三、支持返乡农民工就业和创业,鼓励引导返乡农民工发挥自身优势,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四、积极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提高农村经纪人的经纪能力。五、积极引导农业生产、经营者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增产增收,支持发展特色农业。六、充分利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更好地为政府决策和农村改革发展服务。

市场兴农

提升农产品流通空间

  利用农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搭桥,农民走进了市场。如何让农民实现增收的愿望,最重要的还是让农产品“销得了”、“销得快”、“销得好”。

  为了扩大农产品的销路,各地工商部门从自身职能入手,发展和完善农村市场体系,积极鼓励、支持在农村建立农资连锁经营,鼓励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开展网上交易、农产品拍卖等新型交易方式,改善市场设施和环境,增强、完善市场的服务功能。

  同时,工商部门还支持、鼓励当地依托农副产品优势兴办集贸市场,发展特色农业、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积极开展引产帮销,推进“场厂挂钩”,推广优质农副商品。

  江苏省工商局局长佘义和说,江苏省在完善农村市场体系方面,积极推进农产品市场标准化建设,重点完善市场开办者、市场经营者、上市商品三项准入规范和检查验收、台账登记、市场公示、先行赔偿、质量检测、合同管理、退市召回、信用管理、市场巡查、市场预警、应急工作等11项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农产品市场管理水平。目前,江苏省初步形成了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中心,结构优化、功能齐备、制度完善,具有较高现代化水平的农村市场体系,为农产品提供了较好的交易平台。

  在“卖得出、销得了”的基础上,工商部门通过建立“产销对接”机制,力求让农产品“赚得稳、销得快”。

  为有效衔接农业生产和消费需求,江苏工商部门还积极组织大型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基地、农业龙头企业开展“产销对接”活动,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直接向城市超市、社区菜市场和便利店配送农产品,为农产品进入市场搭建平台,打开通道。

  实施“品牌兴农”战略,力求让农产品“叫得响、销得好”,是工商部门为农民开拓农产品销路的一个重要举措。

  “品牌是浙江新农村经济建设的主题词。”浙江省工商局局长郑宇民说,“为了推动农产品创牌工作,我们放宽了创牌条件,明确对农产品申报著名商标的销售额放宽到500万元(一般企业为1亿元),并且鼓励当地特色农产品注册地理标志的证明商标,同时,为牢牢掌握农产品出口的主动权,我们鼓励农产品经营企业申请注册国际商标。”

  浙江省积极推广“商标富农”活动,玉环“楚门文旦”柚的证明商标使用人从1999年的1户发展到现在的7000户,果农人均增加年收入1万多元;“安吉白茶”证明商标的年产值比注册前增长了近50倍,茶叶价格从400元每公斤上升到2000元每公斤;余姚榨菜立足多个品牌,成为全国最大的榨菜出口基地。

合同扶农

培育农产品营销能力

  说起签合同,成都市金堂县农民邱述权曾和很多农民一样,都有这样的顾虑:一怕不懂法,二怕受欺骗,三怕不履约。

  为了让农民逐步实现从不懂订单农业到全面熟悉订单农业的转变,当地工商部门从静态被动监管转变为动态主动引导,面向邱述权这样的广大农民宣传合同法规,讲解订单农业的有关知识,分类举办由涉农企业和农村种、养殖大户参加的培训班。并且在签订合同时,提前介入,对合同标的物的品种、数量、价格、检验标准及期限、结算方式、担保方式、合同解除的条件等内容进行全面审定和修改,规范合同文本,坚决删除霸王、欺骗等不平等条款,并派专业人员到现场指导双方签约,要求涉农企业保证供应良种、提供技术指导、统一收购、最低收购价格和不打白条。

  现在,邱述权已经成为当地有名的脐橙生产大户,他说:“有工商部门在旁边指导,我尝到了订单农业的甜头。现在我是农业专业合作社的社长,带领乡亲们一起签合同。”

  “合同帮农”机制是工商部门促进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举措,目的是提高涉农企业和农民的合同意识,切实为农民排忧解难。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凡说,各地工商部门开展合同帮扶活动效果良好,有力促进了农业市场化发展。工商部门通过规范合同文本和签约行为,加强涉农合同指导,积极推广农业合同示范文本,严格监督合同履行,提高合同履约率,有效地保护了广大农民的权益。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工商系统制定发布涉农合同示范文本2.88万个,全国共有签约农户1397.47万户。

  与此同时,各地也在积极探索“合同帮农”工作机制。例如,浙江省工商局收集筛选实际使用的13类159种农产品合同文本,在全国率先编印《浙江省订单农业规范文本大全》,并研究推出了实施订单合同文本备案审查制度、支持农户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探索建立订单农业保障机制等持续深化合同帮农、促进订单农业发展的10项新举措。

  上图:“合同帮农”机制是工商部门促进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举措。山西省运城市新绛县工商局建起了“合同帮农指导站”,提前介入并面对面指导和帮助农民解决在签订各类合同中遇到的问题,受到广大农民的欢迎。图为工商局工作人员正在为农民讲解合同中的有关条款。           高新生摄(中经网供图)

  下图:四川省华蓥市工商部门通过帮助农民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基地等形式,为当地特色农产品进入市场搭建平台,打通渠道。图为该市庆华镇邱家嘴村农民正在给莲藕施追肥。            邱海鹰摄 (中经网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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