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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7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金融观察
为企业创造更多便利
本报记者 王 智

  上海和广东4城市的进出口企业在对外贸易结算中有了一种新的选择:用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结算。利用这一方式,企业将在锁定收入、降低成本方面赢得更多机遇。

  在上述地方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应该说是水到渠成之举。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美元、欧元等主要国际结算货币汇率大幅波动,我国及周边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在使用第三国货币进行贸易结算时面临较大的汇率波动风险。同时,随着内地与港澳地区以及我国与东盟国家的贸易、投资和人员往来关系迅速发展,以人民币作为支付手段的呼声越来越高。

  为顺应国内外市场和企业的要求,保持我国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正常发展、为企业提供更多便利,国务院于2009年4月8日决定在上海市和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东莞4城市先行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境外地域范围暂定为我国港澳地区和东盟国家。经过各方精心准备,首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日前已经在上海启动。

  应当看到,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客观的经济基础。

  长期以来,我国对外贸易大都采用主要的国际货币进行结算。在与美、欧等主要贸易伙伴以外的国家和地区进行的货物贸易中,超过90%的结算采用第三方货币。这就意味着,对贸易双方来说,存在着各自本币兑换为第三方货币再进行结算的二次兑换成本。有的企业在签订合同时还能看到很大盈利空间,但到合同执行完成,由于汇率的变化,很可能原有的盈利成为泡影,甚至会出现较大亏损。

  所以,在当前国际主流结算货币汇率波动幅度加大的情况下,允许我国企业以汇率相对稳定的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结算,不仅有利于企业规避汇率风险,也有利于贸易双方锁定并明晰交易成本,降低因采用第三方货币结算而带来的二次汇兑成本,从而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促进我国与这些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发展。

  企业多了一种结算方式的选择权后,可以在与国外企业签订合同时协商最终是用外汇结算还是用人民币结算。由于人民币是境内企业的本币,合同计价和企业运营的主要货币一致,因此企业在合同签订前就能够切实了解交易的成本和收入,从而提高贸易决策的有效性,防范汇率风险。

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贸易环境,是我国金融业肩负的一项重任。近年来,经过金融机构的不懈努力,人民币支付结算环境不断改善,金融体系结算效率不断提高,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这次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设计的制度安排也遵循了人民币经常账户可兑换的原则,并体现了本币结算的便利性安排,例如人民币贸易结算不再纳入外汇核销管理;结算中产生的人民币负债只做外债登记,不纳入外债管理。这一切,都是从有利于企业开展对外贸易角度出发所做出的制度安排。

  实际上,世界上一些国家也在推行用各自货币进行双边贸易结算。据了解,巴西和阿根廷自2008年9月就建立了双边贸易本币结算系统,允许两国间贸易中使用当地货币。据测算,该系统实施后,两国双边贸易成本下降2%至5%,通过该系统进行结算的贸易量逐渐增加。

  如何为企业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对于商业银行来讲也是一个挑战,因为很多业务都是全新的,如跟单信用证、跟单托收、汇款、预收预付等各类结算产品。种种迹象表明,商业银行对这一全新的业务给予了高度重视,试点工作起步顺利。当然,要做好这项工作,商业银行还要脚踏实地,在相应岗位上配备熟悉国际结算规则的高素质人才,建立覆盖面广的跨境结算网络,使银行的结算服务跟上企业的市场拓展步伐,满足企业的跨境结算需求,帮助企业以最短的结算路径、最快的结算速度和成本最低的结算方式完成贸易结算。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启动以来,上海和广东4城市的进出口企业积极响应,目前申请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企业已有400家,其中,上海、深圳各100家,其他3个城市共有200家。相信随着这一工作的逐步完善,参与其中的企业必将有更大收获,而更多企业也会不断加入这一行列。这些企业用自己的实践不仅推动了我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而且也在为我国建立更加完善的国际金融体系付出了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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