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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7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坚定不移地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新华社发
  这是6月25日拍摄的位于上海浦东新区的一处在建保障性住房基地。在中国最大的经济中心城市上海,就业岗位拓展、住房保障、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城乡居民收入等各项民生事业取得新的进展。              新华社记者 裴 鑫摄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顺利

本报记者 李予阳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的决策部署,以及《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三大类:即城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煤矿、林区棚户区和垦区危旧房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游牧民定居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是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优先用于解决最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经济适用住房主要用于解决有一定支付能力的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煤矿、林区、垦区长期以来自办社会,企业负担较重,职工住房困难,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可以集中解决原住户的住房困难。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解决危房中的贫困人口居住安全问题,游牧民定居工程主要解决游牧民的居住安全卫生问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提出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任务:一是通过廉租住房建设与城市棚户区(危旧房、筒子楼)改造相结合,3年基本解决747万户现有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其中,2009年解决260万户。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已经联合印发了《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拟以实物方式解决556万户,发放货币补贴191万户。二是通过国有林区、垦区、煤矿棚户区改造,3年解决240万户居民住房困难。其中,2009年解决80万户。三是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其中,2009年改造80万户。目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总体进展顺利。各地也从实际情况出发,制订了经济适用住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新建廉租住房应当采取配套建设与集中建设相结合的方法,主要在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廉租住房项目要合理布局,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同步做好小区内外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从实践中看,绝大多数地区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了住房困难家庭的交通和就业便利。如北京市70%以上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安排在轨道交通沿线。深圳市轨道交通沿线重点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上海市旧城改造安置房建设中,引进中心城区优质教育、医疗资源,鼓励国有大型商业企业进驻社区。

  为保证保障性住房的工程质量,2008年3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廉租住房质量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按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程序执行,强化对各环节的监督管理。从具体执行情况看,各地都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如北京市成立了市区两级保障房工程监督组,建立起了质量监控体系,根据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实施检查和监督抽测,保证保障性住房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为保证保障性住房的使用功能,广州市要求设计单位精细设计,充分利用每一寸空间,在较小的户型内满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重大民生工程。要把好事办好,关键是做到分配公正、公平、公开。近年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民政部等部门不断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准入及退出程序。目前,全国各市县基本建立了多级审核、公示制度,健全了准入、退出机制。

  下一步,有关部门将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完成今年工作任务。重点督察年度工作计划执行、建设用地落实、资金使用、工程建设管理等情况,确保落实资金、土地、税费、信贷等优惠政策,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退出等制度,严格工程质量监管,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成民心工程、德政工程、阳光工程。

北京:多渠道加快解决群众住房困难

本报记者 李予阳 实习生 李星昊

质量不打折 出行有保障

  北京市委、市政府通过多种渠道加快解决群众住房困难问题。今年计划建设850万平方米政策性住房,目前已有70个项目确定了建设主体,建设规模达603万平方米。

  6月30日上午,北京又一个保障性住房项目————西三旗旗胜家园正式交付,4645户限价房和廉租住房业主将在近期陆续办理入住手续。这些限价房的住宅套型建设面积全部在90平方米以下,其中,面积60平方米至80平方米的两居室户型占60%以上。400余套廉租住房则为36平方米至46平方米的一居室,并且进行了简单装修,拿到钥匙就可入住。记者看到,这些住宅楼分别为11层至28层的板楼,一梯4或5户,南北通透。绿树、草坪点缀在楼宇之间。旗胜家园的重要配套设施公交车站也已竣工,并通过验收。小区所在的西三旗正在建设地铁8号线。

  北京市主要城区的可用建筑用地非常有限,在客观上为满足群众更高的居住要求提出了挑战。北京市建委会同相关部门经过统筹规划,尽量把政策性住房项目安排在地铁、公交线路沿线,尽力保障居民出行便利。

强化审核管理 确保公开透明

  记者在北京市宣武区白纸坊街道办事处看到,该办事处对所辖18个社区所有登记在册的低保家庭住房情况进行了细致的入户调查,掌握了第一手资料。

  北京市在政策性住房项目设计、建设中严格控制住房面积;在申请、审核工作中严格执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切实加强政策性住房资格审核和分配管理;在后期管理中完善退出机制,保障了房源分配过程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在入户核查、审核申请等工作环节中,每个申请者的家庭情况都将经过街道(乡镇)、区县、市级的三级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社区和媒体进行两次公示。

  在配租配售管理上,实行公开摇号制度。这一过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新闻媒体共同监督,摇号结果由公证部门公证,通过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对社会公示。同时,对残障人士、优抚家庭等特殊人群实行分类排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公共租赁住房解决“夹心层”

  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房是保障性住房,在人均居住面积、家庭年收入等方面有严格的准入制度。然而,社会上还有一部分人群收入较低,但不满足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条件。这些人由刚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为主要代表,虽然过几年就有能力改善居住环境,但目前无法承受商品房的价格,也不符合享受限价商品房政策的条件,更没有资格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这一部分人被形象地称为“夹心层”。

  公共租赁住房是解决“夹心层”和过渡期住房需求的新举措。目前,北京市正着力研究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定价机制及相关政策,今年将完成50万平方米的建设收购计划,鼓励企业、社会单位积极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持有经营。

改造危旧房 保护古都风貌

  北京市的面貌日新月异,但在老城区,还有许多旧胡同、旧平房;在丰台、通州、门头沟等地,还有大量的棚户区。去年,北京市在旧城区开展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规模的旧城区风貌保护和危房修缮整治工作,共整治胡同44条,修缮院落1954个,改善了1万多户居民居住条件。通过修缮整治,既解决了危旧平房区群众的住房困难,又保护了古都风貌,得到了广大居民的拥护和文保专家的充分肯定。今年,北京市安排房屋保护修缮计划2万户。

  下一步,北京市将按照“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的总体思路,调整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完善分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旧城区房屋修缮、城镇危房解危以及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等多种途径,利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全市约28万户住房困难居民的住房问题。

重庆:实心实意建好“民心工程”

本报记者 冉瑞成 实习生 潘英华  

  经过几年的努力,重庆市初步建立了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面向危旧房改造中的拆迁家庭提供限价商品房、面向农民工提供经济租用房等4种住房保障方式。截至2008年底,全市累计投入廉租住房资金33.17亿元。

  今年51岁的秦跃民搬进重庆市九龙坡区的廉租住房小区“华龙家园”已4年了。秦跃民是低保户,以前他在外租房,房子面积10多平方米,居住条件十分艰苦。现在他和妻子住在近40平方米的两居室里,每个月只需交纳租金43.8元。

  九龙坡区的廉租住房小区现已建成廉租住房1170套,有3000余人居住。小区设置了警务室、幼儿园、医疗站等,有500平方米的社区用房和1200平方米的农贸市场,还开通多路公交车,群众生活十分方便。华龙家园社区居委会主任周玲告诉记者,小区有专门的物业公司管理,居民每个人只需交2.5元的清洁费即可。此外,居委会还帮助一些特困家庭解决就业,增加收入。

  由于种种历史原因,重庆市危旧房屋多,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多,进城务工农民多,住房问题十分突出。为了让群众得到实惠,重庆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经过几年的努力,重庆市初步建立了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面向危旧房改造中的拆迁家庭提供限价商品房、面向农民工提供经济租用房等4种住房保障方式,以及住房公积金、住房置业担保两种服务方式的住房保障体系。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孙力介绍说,早在2003年,市政府就将廉租住房保障覆盖率纳入对区县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2007年,明确区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进一步落实了住房保障工作的责任。2003年,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市政府决定用5年时间拿出3.3亿元资金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同时,要求区县政府加大配套资金筹措,土地出让金用于廉租住房建设不得低于5%。截至2008年底,全市累计投入廉租住房资金33.17亿元。政府加大对保障性住房资金投入,采取集中建设一批、购置一批、改建一批廉租住房,解决房源短缺的问题。到2008年末,全市建成廉租住房小区26个,新建廉租住房1.25万套,60万平方米;购、改廉租住房0.73万套。目前,全市7.76万“双困家庭”实物配租率达到了64.8%。同时,重庆市采取“小集中、大分散”方式建设廉租住房,加快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为改善农民工的居住条件,增加农民工租赁房源,重庆市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鼓励企业在工业园区为农民工修建集体宿舍或经济公寓;通过适当补贴,鼓励街道、社会单位将存量房、闲置房改建为“阳光公寓”;通过税费减免,鼓励个人把宽余的住房向农民工出租。记者在重庆市南岸区的龙门浩城市阳光公寓看到,这些房子是专为农民工建设的宿舍。公寓里农民工人均居住面积约8平方米,平均每天收费1元,水、电、气一个月共16元。公寓还成立了新市民夜校,开展法律法规讲座、就业技能培训等。来自四川广安的龙国英在公寓附近的超市当保洁员,她告诉记者,“这里就像是个温暖的大家庭,住久了都舍不得离开了。”

  据介绍,至2008年底,重庆市累计改善了40.18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条件,惠及民众130余万人。同时,为进城农民工提供了81万平方米的经济公寓。住房保障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2009年至2011年,重庆市计划新建廉租住房20.4万套,面积达1020万平方米。

厦门:不断创新保障性住房工作

本报记者 殷陆君

  厦门市保障性住房工作一是建设早,二是投入多,三是力度大。按“以需定建”的原则,目前厦门市开工建设项目15个,可提供保障性住房2.5万套,可基本满足全市至2010年前的申请量。

  从建立保障性住房“五审两监督两公示”新模式,到我国第一部关于住房保障的地方性法规《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厦门市在住房保障工作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保障性住房处处长王朝晖介绍,厦门市保障性住房工作一是建设早,2006年就在全国率先推进。二是投入多,2007年投入17亿元建设,占厦门市本级土地出让收入的10%,2008年投入16亿元,占厦门市土地出让收入的26%。三是力度大,2006年,厦门市委、市政府共规划社会保障性住房项目20个,全部建成可提供保障性住房约4.5万套,基本解决占全市40%人口的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按“以需定建”的原则,目前全市开工建设项目15个,可提供保障性住房2.5万套,可基本满足全市至2010年前的申请量。

  厦门市推进保障性住房工作,既有前瞻性,又有建设性,体现诸多创新。一是尊重人民住好的权利,满足群众发展的愿望。厦门市委、市政府认为,要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不仅要让他们有地方住,还要让他们住得好。市里决定拿出较好的地,在规划选址上按适宜居住、便捷出行和就近分配的原则,与商品住房同步规划建设社会保障性住房,提供给住房困难户。规划选址时充分考虑公交站点、生鲜超市、学校等配套设施建设,做到配套齐全,方便居民生活。结合公交停车场的改造,在妥善解决噪音、尾气、震动等问题的基础上,利用公交场站的上部空间建设社会保障性住房,这样既方便市民出行,又可以节约用地。二是实事求是分析群众住房困难,考虑周全提供简单装修一步到位。厦门市在建设社会保障性住房小区中坚持“小户型、功能全、装修到位”的原则,在严格控制户型面积标准的前提下,要求小区配套设施和房屋内的厨、卫等基本生活功能设施配备齐全,老百姓只要搬入家具就可以居住。

  保障性住房工作事关人民切身利益,如何确保其运作公开透明,走上规范化、常态化、长期性的轨道?经福建省和厦门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厦门市自2009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标志着厦门市在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实现住房保障工作法制化方面迈出了关键一步。专家认为,确保低收入人群住房保障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建立长效机制和制度性保障。管理条例的出台,将给厦门市的廉租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和保障性商品房政策提供重要的法律支持,也将为我国住房保障工作进行有益的探索。

  厦门市副市长裴金佳说,保障性住房有“三大作用”:一是给老百姓吃了“定心丸”;二是为商品房市场提供一个“稳定器”;三是为政府调控房地产起到“平衡器”作用。推进这项工作实施法制化和规范化,不但从根本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且长远来看对政府科学执政和依法执政也是一个很大的推动。厦门自创办经济特区以来,十分重视发展城市普通住宅、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大力建设廉租住房、统建解困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公房体制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等制度,这一次在总结过去经验基础上,进行法律规范,必将使厦门在建设宜居城市、推动科学发展方面做得更好。

青岛:“老百姓需要什么,咱就干什么”

本报记者 李予阳 

  通过几年的实践,青岛市已经建立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和以商品房为主体,政府投资建设与市场化方式建设的两类租赁住房作为补充的“4+2”住房保障与供应体系。

  优美的海滨城市青岛素以富有特色、设计别致的房子而著称。前不久,记者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青岛考察保障性住房,见到的保障性住房也非常美丽,这些惠及民生的房子给记者留下了难以忘怀的美好印象。

  在青岛市道口路,距离青岛最繁华的台东商业区仅仅几百米的地方,有一个特别的小区。这个小区里,42套廉租住房仅需要居住家庭每月支付不到50元的租金;而另外的27套经济适用住房的售价也远远低于该区域普通商品房超过每平方米9000元的售价。南北通透的板楼只有6至7层。灿烂的阳光照进房间,也照进居民的心里。

  在另一个保障性住房项目———新岭花园小区,记者看到处处绿树成荫。小区的容积率仅为2.21,绿化率则达到了40%,甚至超过了普通商品房小区的建设标准。  

  在杭鞍快速路两侧,青岛建设有改建型廉租住房项目。杨敬文和王全红这对盲人夫妇就是这个项目的受益者。“以前跟父母兄弟8口人挤在一套不足70平方米的房子里,现在我们一家三口住进60平方米的房子,特别高兴!”家里贴着大红的“福”字,两人脸上展开舒心的笑容。

  “尽管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们的财政收入少了,但是保障性住房的投入无论如何都不能少。”青岛市副市长王书坚说。 

  为了解决好群众的住房问题,青岛市坚持“政府有所作为、重点保障低收入家庭、城市土地出让收益回馈民生”的3个理念,连续3年把住房保障工作作为市政府为民办的实事之首。

  在青岛,几乎所有的住房困难家庭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住房保障方式。“老百姓需要什么,咱就干什么。”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杜本好对记者说。通过几年的实践,青岛市已经建立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和以商品房为主体,政府投资建设与市场化方式建设的两类租赁住房作为补充的“4+2”住房保障与供应体系。

  在资金筹措方面,青岛市建立起了市、区两级财政统筹安排的住房保障资金筹措资金机制。2009年,该市还将投入6.2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廉租住房建设,投入近1亿元资金用于发放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在土地供应方面,青岛市规定,所有旧城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和纳入土地储备、规划为住宅用途的企事业单位用地都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从而有效保证了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供应。为克服土地资源稀缺、用地有限的困难,青岛市积极采取建、购、改的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充分利用并改造现有存量房源,降低建设成本。

  青岛市还建立了较为完备的住房保障信息系统,提供科学决策支持。记者在青岛市国土和房屋管理局信息系统监控中心看到,卫星地图可定位具体一块土地的信息,全市七区五市的保障性房源以及居民住房情况一目了然。据介绍,这个住房保障信息系统是以“地、楼、房、户”为基础的。目前,系统的基本功能和基本框架已搭建完成,系统框架分为“调查更新、统计查询、审核办理、公示发布、流程监控”五大板块,可以实现四大功能,即:“能够统计分析四级行政区域的住房状况和住房保障需求,为制定保障规划提供依据;能够反映住房保障能力,实现对保障房源的有效监控和利用;能够展示当前住房保障水平,掌握保障的现实状态;能够实现‘两级管理,三级审核’的网上运行。”这个系统不但可为科学制定住房政策和住房保障规划提供依据,还将有效提高各级住房保障部门管理水平。

  截至目前,青岛市通过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已对11438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施了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610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已经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近两年来,全市累计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34个、194万平方米;推出限价商品房项目21个,建筑面积达到110余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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