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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2009年7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鄂陕煤炭企业实施战略合作
□ 本报记者 魏劲松 实习生 柳 洁

  近日,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分别与湖北省煤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昌港务集团在武汉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承诺确保对湖北的煤炭供应量逐年增加。

  根据协议,鄂陕煤企业建立长期性区域煤炭销售合作关系,确保对湖北的煤炭供应量逐年增加,力争2015年达2000万吨,占湖北煤炭年供应量的四分之一。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还将与宜昌港务集团在煤炭储存、加工、中转、销售等方面进行合作。

  “陕西煤炭资源丰富,煤质优良;湖北拥有广阔的煤炭市场。双方优势互补,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既有利于陕煤做大做强,又有利于湖北省稳定煤炭供应,保障火电厂用煤、工业用煤需要。”湖北省副省长田承忠对此次合作寄予厚望。

  陕西是首个与湖北省建立煤炭购销长期战略合作关系的省份,陕西省副省长吴登昌也希望以此次中西部区域合作为契机,加强优势互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在湖北具有优势的光电子、新能源等领域展开全面合作。

  “煤炭在湖北的整个经济体系中占据着重要位置。”田承忠介绍说,“作为一个80%以上的能源需要从外省购入的内陆省份,湖北省却在过去半个世纪里建立起了以重化钢铁冶金为主的产业结构。这其中煤炭的消费量又占了近70%。同时,作为煤电大省,湖北电煤年需求量在3000万吨以上,95%需由外省调入,省政府为了保障全省的电力供应,多年来不得不在电煤供应上下了很大功夫。

  为了改变这种局面,2005年,湖北专门组建了省属的煤炭投资公司,来解决湖北长期以来缺煤少电的问题。公司开始组建时,有业内人士评价,这种以资本为纽带、政府搭台、企业运作、构建煤炭供应长效机制的做法,开创了先河。

  “实际上,湖北煤投公司的角色相当于政府的煤炭供应中心,只不过以企业的身份运作,使它能够更多地采取市场化的手段行事。”湖北省煤炭投资公司董事长贾曙光告诉记者,“与陕西的合作,其实早已通过企业和市场的方式开始,2005年湖北煤投一成立就与陕西省煤炭运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650万吨的《煤炭购销长期战略合作协议》,并商定以后5年每年按一定比例递增。”

  “相对于2005年简单的煤炭‘供销合同’,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更是湖北、陕西两省在全国煤炭领域开创产需结合、资本合作的新模式,也是建立两省煤炭供应长效机制的一次新尝试。”贾曙光对记者说。

  贾曙光进一步解释说:从近期来看,华中地区市场的煤炭供应、储配、加工、交易一体的物流体系呼之欲出;从远期来看,湖北煤炭投资公司将适时择机参与陕西煤业集团煤炭开采等领域的合作。一旦进入煤炭开采领域,就意味着我们也能取得部分煤炭供应的‘话语权’。”

  “不仅如此,近年来我国南方用煤紧张并非是全年的紧张,而是特定的用煤高峰与运力不足的矛盾。在此情况下,选择重点省市建设煤炭物流基地,就像是建设了一个调节煤炭市场的‘蓄水池’,正常时期可以保障供需平稳,而市场紧张时更能发挥作用,缓解供需矛盾,杜绝价格过快上涨等情况的发生。”贾曙光补充道。

  “这也是陕西煤炭化工集团建设以沿江沿河沿海为重点,辐射市场的现代煤炭大物流体系的重要一步。”对此次合作,陕西煤炭化工集团董事长华炜十分满意。

  华炜告诉记者:“湖北省是陕西煤业化工集团传统的目标市场;宜昌港务集团则拥有枝城铁水联运港区等6大港区,其中枝城港是长江4大煤炭中转港、9大铁水联运换装枢纽和全国4大煤炭配送中心之一;而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已经取得了陕北国家级大型煤炭储备基地的开采权,拥有200多亿吨的煤炭储量。通过此次搭建的深度合作平台,陕煤化集团更能发挥其拥有稳定资源供应基地的优势,充分利用铁路、公路等运输方式,加大煤炭及其他产品的进港量,实现陕西煤炭东进南下的中转和储存,并开发港口周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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