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21日讯 记者杨忠阳报道:国家民委副主任吴仕民今天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中国的民族政策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是成功的。对于中国的民族政策,我们将毫不动摇地长期坚持,特别要重视以下几个方面:
————根据我国民族问题的特点和规律,着眼于国家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着眼于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和根本利益,通过坚持实施正确的民族政策,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坚持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坚持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作为增强民族团结的核心。在政策上,体现以人为本,坚持国家帮助、发达地区支援和民族地区自力更生相结合,不断改善各族群众的民生,提高各族群众的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在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中,坚持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国家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
———— 坚持在实践中不断发展民族政策。
吴仕民说,经过60年的不断发展完善,特别是改革开放时期的发展,我国已经形成适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政策体系。
吴仕民说:“中国的民族政策以民族平等为基石,以维护各民族的团结和国家统一、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发展少数民族的经济文化事业、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为基本内容,以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为出发点和归宿。”
吴仕民说,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民族地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从1978年的76亿元增加到2008年的1.8万亿元;经济总量由324亿元增加到30626亿元。
吴仕民表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更加重视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帮助和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这些措施包括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实行对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优惠利率、技术改造贷款财政贴息和税收减免等照顾政策,设立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优先整村推进特困民族地区贫困村,制定并实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少数民族事业专项规划,出台促进新疆、西藏、广西、宁夏、青海、云南等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组织发达地区对民族地区实施对口支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