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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7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220.李 宁

  男,壮族,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人,中共党员。1963年出生,1971年入选广西体操队,现任李宁(中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董事长。国际级运动健将。

  1980年李宁入选国家体操队后,刻苦训练,顽强拼搏,曾在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等重大国际体操比赛中共获14项冠军,被誉为“体操王子”。他独创的吊环“吊臂前摆上成支撑”等动作被国际体操联合会以“李宁”命名。1988年退役后,李宁加盟广东健力宝集团,开办了李宁(中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创立了“李宁”体育用品品牌。该公司1990年成为第一家赞助亚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的中国体育用品企业,1992年对巴塞罗那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提供赞助。2004年,该公司在香港成功上市,成为中国第一家在海外上市的体育用品企业。他倡导并实施的“一起运动————全国贫困地区体育教师培训”公益项目在广西等7个省区市的贫困地区广泛开展。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上,作为中国运动员的代表,李宁以“夸父追日”般的气魄在“鸟巢”点燃奥运圣火。他是第六、七届全国人大代表,4次被评为全国十佳运动员,5次获国家体育运动荣誉奖章,1987年他作为亚洲区唯一的代表成为国际奥委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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