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17日讯 记者许红洲 林火灿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十一五”以来,中央已累计安排南疆三地州中央投资74.75亿元,比“十五”期间安排的中央投资34.57亿元增加了40.18亿元。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十一五”后期,中央将继续加大对南疆三地州的扶持力度。
这位负责人介绍,中央安排南疆三地州的投资主要用于水利、交通、农林等基础设施和教育、文化、卫生等惠及民生的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塔里木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已开工建设336个子项目,下板地水利枢纽、叶尔羌河中游渠首工程今年可建成并投入使用。喀什—和田铁路、国道315线喀什—叶城公路等一批重大项目已开工建设;已解决了14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安排了31.6万户抗震安居房、12.15万户户用沼气建设,对66个初中学校进行了校舍改造,建成55个村卫生室、153个乡镇综合文化站等。
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于去年年底决定对南疆三地州抗震安居工程、乡镇干部周转用房建设、贫困乡村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兴边富民工程、“双语”师资培训基地、行政村及社区文化室建设、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分年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支持。今年7月初,国家发展改革委已下达中央投资3亿元,用于南疆三地州抗震安居工程建设。
随着这些项目的陆续建成并投入使用,南疆三地州的基础设施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别是南疆三地州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在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和投资计划安排上对南疆三地州给予了重点倾斜。2007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基本思路,以及采取特殊措施加快南疆三地州发展的具体政策:
一是加大扶贫开发力度,着力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大南疆三地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力度,尽快解决群众饮水难和饮水安全问题。增加农村沼气建设和农牧区风能、太阳能发电的资金投入,优先安排南疆无电地区电力建设项目。支持南疆三地州全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二是加快推进南疆三地州基础设施建设。对中央安排的南疆三地州城乡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等方面公益性建设项目,可在一定时间内免除地(州)、县配套资金。
三是大力促进南疆三地州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利用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积极发展旅游业和民族特色手工业。利用口岸区位优势,鼓励发展边贸、商贸流通业和进出口加工业。
四是积极支持南疆三地州社会事业发展。发展寄宿制中小学,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加大对南疆三地州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和人员培训的投入力度,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工作条件艰苦地区干部职工的津贴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