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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7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乌鲁木齐“七·五”事件无辜遇难者将获抚恤金丧葬费二十一万元

  新华社乌鲁木齐7月10日电   (记者李晓玲 顾钱江) 对乌鲁木齐“7·5”事件中的无辜死亡者,民政部门将按每人20万元的标准发放特殊抚恤金,另外发放1万元丧葬补助金。

  10日在此间举行的乌鲁木齐“7·5”事件善后处理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乌鲁木齐市民政局局长王凤云说,自6日“7·5”事件善后处理工作小组成立以来,已经接待无辜死亡群众家属2400余人次,受伤人员家属220余人次,183名工作人员和40多辆汽车全程负责接待伤亡人员家属,并为他们提供医疗保障、住宿和接送服务。

  据了解,《乌鲁木齐“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无辜死亡者、伤残者抚恤办法》草案也将尽快出台,草案中已经确定,将对在“7·5”事件中无辜死亡的群众,一次性发放特殊抚恤金每人20万元、丧葬补助金每人1万元。

  乌鲁木齐市公安部门已经开始为“7·5”事件中的死亡者进行DNA鉴定,民政部门已经为确认的无辜死亡者家属送去了初次慰问金每人1万元,目前已经发放了32万元人民币的慰问金。

  王凤云说,事件发生后,乌鲁木齐市财政安排部分专项资金用于善后处理工作,目前首批5000万元抚恤金已经到位。从乌鲁木齐市各区县抽调的100多名工作人员,每人负责接待10名受伤人员家属,为他们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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