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开罗电 记者胡英华报道:埃及金融监管总局日前正式成立,这是埃及金融市场改革中的重要举措。
埃及金融监管总局依据埃及2009年第10号法令成立,隶属于投资部,负责对埃及所有非银行金融市场的监管和调控,包括资本市场、股票交易所、保险市场、抵押贷款市场和金融租赁市场等。在此之前,对埃及非银行金融市场的监管主要由三个不同的机构共同完成,包括资本市场监管局、抵押贷款事务总局和保险监督局。埃及总统穆巴拉克在向人民议会提交法律草案时就曾表示,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同时,本法律草案旨在把资本市场、保险和抵押贷款监督局统一到一个机构,充分发挥现有监督局的监管作用,把各局的政策、规则和措施统一起来。
新的金融监管总局成立后,之前的监管机构和工作人员全部并入金融监管总局,不仅实现了资源的整合,同时还能更好地协调运作,加大对相关领域的监管力度。金融监管总局局长贾德·巴哈丁表示,国际金融危机使金融监管成为各国政府共同面对的难题,使埃及政府进一步认识到加强金融领域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决定加快其对非银行金融市场的改革步伐。作为埃及政府金融改革整体计划的关键一环,把非银行金融部门的所有政策和措施统一起来,整合监管机构,消除监管漏洞,协调统一监管举措,是埃及政府坚持金融改革的必然步骤。
埃及投资部部长穆希丁强调,金融监管总局将致力于确保非银行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确保市场效率和非银行金融市场的透明度,提高非银行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保护非银行金融市场交易者的权利,增加其对外国直接投资的吸引力,实现非银行金融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据悉,埃及金融监管总局的主要职能包括:核发非银行金融经营的许可证,监督非银行金融市场的部门,监督非银行金融市场的信息发布,制定保证非银行金融服务竞争力和透明度的必要规则,保护非银行金融市场交易者的权利,防止非银行金融市场交易的欺诈行为,加强对非银行金融市场工作人员的培训及提高其专业技能和工作效率,加强国际合作与外国金融监管机构配合发展非银行金融市场的监管工具,培养埃及企业和国民在非银行金融投资方面的良好意识和金融文化意识。
此外,金融监管总局的管理层任命、职权设置以及财政预算等方面也都通过法律形式加以确定,以保证有效地对非银行金融市场行使职权。金融监管总局是独立的预算主体和财务主体,其会计报表审计由埃及中央会计机构直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