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乌鲁木齐7月9日电 (记者李晓玲) 受益于政府保护、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的政策,2008年,新疆少数民族作家用本民族文字创作的长篇小说达300部之多。
长篇小说是最能体现一个民族文学发展成就的载体。作为一名研究新疆少数民族文学的专业工作者,新疆社会科学院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所所长艾比布拉·阿不都沙拉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根据他近年来的统计和研究,结果表明,用新疆少数民族文字创作的长篇小说增长迅猛。而在1979年以前的几十年里,新疆少数民族用本民族文字创作的长篇小说不足10部。
据他介绍,在当今的中国,只有11个少数民族还在用本民族文字创作长篇小说,新疆就拥有6个这样的民族。
此外,新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典籍的搜集、整理、翻译和传承也取得了长足发展。
艾比布拉·阿不都沙拉木说,11世纪喀喇汗王朝的鸿篇巨制《福乐智慧》在民间流传千年,濒临失传。1984年,在当地政府的重视下,维文版的《福乐智慧》得以出版,两年后,汉文全译版又与读者见面,现在已经出版了4个不同版本的《福乐智慧》,并召开了4次《福乐智慧》国际和全国性学术研讨会。
2006年,经过5个民族50多位专家的共同努力,一部包含13卷、500万字的《新疆少数民族文学史》完成并出版。作为国家级的重点项目,这部巨著包括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乌孜别克、塔吉克族等5个民族的文学史,将各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展示出来,丰富了中华民族文化宝库。
为了加大保护新疆各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2008年,新疆还通过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将新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合理利用纳入法制化轨道。
“目前,针对新疆维吾尔族传统文化精华————木卡姆艺术的《新疆木卡姆保护条例》也正在起草中,不久将面世。”艾比布拉·阿不都沙拉木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