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创新工作模式的报道,读来令人耳目一新。
城管行政执法是城市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城管行政执法的最终目标是建立一个和谐、有序、文明的城市。城镇的快速发展和社会公众民主法制意识的增强,要求城管行政执法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如何在新的形势下创造一个良好的城管行政执法环境?河北省保定市有关部门做出了积极的探索。他们在执法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通过采用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把城管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成了城市管理的秩序维护者,城市执法的文明执行者,社会公众认可和信得过的服务者。
执法为民,是城管行政执法工作必须奉行的宗旨。城管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城管执法职责时,必须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营造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是城市公众的共同要求,良好的执法环境是城管行政执法最有力的保障。城市管理工作既要强化管理职能,更要强化教育职能。
许多地方的城管行政执法实践表明,只要执法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行之以法,工作做到家,违法、违规行为是会得到纠正的。这就需要我们的城管行政执法人员善于运用法律的、行政的和经济的手段综合进行城管行政执法工作,不能简单地以“罚”代“管”或只“罚”不“管”,只有做到城管行政执法与为民服务相结合,城市秩序维护中“堵”与“疏”相结合,行政处罚中教育与惩处相结合,才能使城管行政执法工作实现执法行为和执法效果的完美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