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湖北武汉市城管系统针对不同的管理对象,设定不同的管理目标,综合运用思想的、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方式方法,探索出5种文明执法的模式,既解决城管难题,又服务民生。
行政协商法。针对江汉路商业噪音扰民问题,管理部门另辟思路,把商家代表召集起来,进行行政沟通,在摒弃落后商业叫卖文化,共同维护文明窗口形象等方面达成共识,63家户外高音喇叭不到半个月全部自拆完毕,江汉路回归清静。
宣传教育法。强化城管法规的社会宣传,向辖区中小学配备城管副校长,通过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使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在具体执法工作中,坚持“一亮证、二敬礼、三宣传、四整改、五处罚”的执法模式,把执法关键点放在预防违法行为发生上,使违规者自觉遵守城市管理规定。
侧面帮扶法。成立“吴天祥小组”,通过执法队员走访社区、民政部门,帮助特困人员办理低保、提供廉价出租用房、室内摊位以及创造再就业途径等方式,从侧面解决相对人的实际困难,争取群众对城管执法的理解和支持。
民主决策法。在处理社区占道经营、油烟污染以及违章搭建等城市管理事务时,坚持政务公开,将决策权交给社区居民,保证社区居民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组织社区居民召开市民听证会,将一部分城市管理难点问题交由居民集体表决,实现社区管理和谐。
温情文明法。积极推广文明执法方式,在日常管理中融入亲民、爱民、为民、助民的情感和理念。
如今,城管执法工作在街坊百姓、经营户心中的形象正悄悄发生变化,有效地缓解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矛盾。 (郑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