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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7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银监会日前下发《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

  本报讯 记者王信川报道:银监会日前下发《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以改制成为村镇银行。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台的《暂行规定》,旨在引导和推动小额贷款公司规范经营、持续稳健发展,对促进小额贷款公司活跃县域和农村金融市场,加强对“三农”和小企业的支持,进一步落实“保增长,促内需,调结构”宏观调控政策将发挥积极作用。

  自去年5月央行和银监会出台《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来,小额贷款公司迄今走过了1年多的时间。截至今年3月末,全国已有583家小额贷款公司开业,另有573家正在筹建,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迅速,对活跃县域及农村金融市场发挥了积极作用。

  小额贷款公司当初是作为创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而设立的,但由于不能吸收存款,监管部门没有将其列入金融机构,而是作为从事放贷业务的商业性机构,属于一般工商企业,由省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和管理,但现行《公司法》尚无涉及贷款类业务的规定,因此,小额贷款公司的“身份”以及管理规范等亟须进一步明确。

  与小额贷款公司“由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同,“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设立”的村镇银行,是经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设立并监管的,不仅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还可以开办各类银行业务。从已设立的89家村镇银行来看,多元化的业务结构使它们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对于小额贷款公司而言,由于只贷不存,资金匮乏已成为它们目前面临的最大难题。相关统计显示,目前相当一部分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基本上贷完,另有一些小额贷款公司开始四处筹措后续资金。

  根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向金融机构融入不超过自有资本50%的资金,但由于不属于金融机构,它们不仅无法享受银行业2%至3%的同业拆借利率,往往还得履行同企业贷款差不多的程序,高额的融资成本成为限制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瓶颈。 

  另一方面,寻找担保机构为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的贷款提供担保也不是一件易事。由于被列入工商企业,不少地方在成立担保中心后,并未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在内。而缺少了担保这一环节,贷款风险就更难控制。另外,作为工商企业的小额贷款公司无法进入央行征信系统核查客户相关信息,这对于客户风险本来就比较高的小额贷款公司来说,无疑意味着风险的集聚。 

  “有些小额贷款公司定位不准确,没把贷款放给农民和中小企业,发放了不少大额贷款。”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说,此次明确给予小额贷款公司的转制通道,有助于规范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方向。

  根据银监会要求,可转制为村镇银行的小额贷款公司应为:资产风险分类准确,且不良贷款率低于2%;已足额计提呆账准备,其中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130%以上;净资产大于实收资本等。

  业内人士认为,虽然转型为村镇银行的标准相对较高,但这是小额贷款公司“规范过程中的必经之路”,并且很多小额贷款公司是可以达到要求的。而一旦小额贷款公司转变为村镇银行,就可以全面开展银行业务,不仅可以吸收贷款,而且可以大力发展包括理财业务甚至票据业务在内的中间业务,其资金来源问题将得到改善,盈利能力也将大大提高。

  一些小额贷款公司负责人也表示,在转为村镇银行之后,不仅可以做贴现、资产转让、委托贷款等业务,还可以开办社区零售银行,甚至可以打破只能在当地经营的区域限制,在更多地方设立网点,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模式将更加完善。

  按照相关规定,村镇银行的最大股东或惟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银监会相关人士表示,通过引进和利用银行的运营、管理经验和人才、技术、网络优势,可以确保转型后的村镇银行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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