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夏以来,人们在江苏省睢宁县鲍楼村经常看到一个忙碌的身影穿梭于田间地头,向村民宣传防火知识,提示大家不要在麦田地里使用明火、不要吸烟、不要焚烧麦茬,不厌其烦地叮嘱村民麦收防火马虎不得,这个人就是鲍楼村小沙组村民沙俊江。
今年6月1日,沙俊江在葬于自家麦田地当中的父亲坟前拜祭时,不慎引燃了成熟正待收割的麦子,在赶来的村民帮助下,才将大火扑灭。这次大火烧损麦田1.4亩,直接经济损失千元。火灾发生后,沙俊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向当地派出所消防民警如实反映了情况,并诚恳地接受了批评,表示愿意用自己的切身经历担当防火队员去警示村民,让麦收期间的村民都注意防火安全。
6月9日上午,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举行农村消防手抬机动泵发放仪式。仪式上,由区政府出资购置用于农村火灾初期扑救的第二批56台手抬机动泵全部下发到边远乡镇。至此,爱辉区在全市率先实现了“一乡一车一站,一村一泵一队”的农村消防工作目标。
爱辉区下辖11个乡镇、15个国有农林牧场,村屯115个,总人口15万。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家用电器增多,生活用火用电量增加,农村发生火灾的频次也逐年攀升,然而爱辉区绝大部分乡镇村屯由于地理条件的因素距市区较远,许多小火酿成大灾,严重地威胁着广大村民生命财产安全。自2007年以来,爱辉区政府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先后出资150余万元,共购置消防车7台,手抬机动泵92台,灭火器114具以及其他消防器材,为提高辖区农村火灾的初期扑救能力打下坚实基础。
目前,全区共成立乡镇消防队7支,农村消防队92支,实现了“一乡一车一站,一村一泵一队”的农村消防工作目标,农村消防队组建率达到100%,实现了“小火不出村”和邻村消防队伍联动的全覆盖,解决了多年来“远水难救近火”的难题。
新消防法明确了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力量的总体要求,区分城市、乡镇,明确建设不同形式消防力量的要求。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装备,承担火灾扑救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截至目前,全国共组建消防志愿者服务总队400余个,服务大队7700余个,注册消防志愿者突破50万人。广大消防志愿者现已成为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的一支重要力量。
消防工作实践证明,建立多种形式消防力量,是由我国国情决定的,是发展和保障民生的重要基础,专职消防队、支援消防队必然都会成为社会化消防架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消防法中的“城市规划”被修改为“城乡规划”,一字之差,“城”“乡”并重,也体现了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之下,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高度重视。
公安部消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按照消防法的规定,我们要建立以公安消防和政府专职消防队为主体的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同时希望全社会利用各种形式来组建消防组织,来加强火灾的扑救,山东和江苏在全国的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设当中是走在前列的,山东淄博市选择了与专职消防队联勤联讯的办法,而在江苏徐州,他们选择了更为直接的建立农村义务消防队的做法。
在很多乡村里,每个村有治安员,有保安队长,还有志愿的消防队员,通过村镇的网络一起做好农村的消防工作。这样村村都有消防队,一旦发生火灾以后,他们能够马上组织起来,利用就近就便和自己一些简便的消防器材及时扑救发生在他们身边的一些初期火灾,这样有利于控制火灾的蔓延,为火灾扑救争取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