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26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发布首份社会责任报告。报告提出,2008—2012年,集团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要求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中船重工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状况得到社会、利益相关方和员工的认同。2012—2020年,建立起系统较为完善的中船重工企业社会责任体系,有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员工具有强烈的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各成员单位能够自觉自愿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中船重工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广度、深度得到扩展和深化,履行社会责任状况得到利益相关方和员工的充分肯定,使社会环境、市场环境、舆论环境、生态环境更有利于中船重工的发展。
中船重工高度重视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成立了以李长印总经理为组长的企业社会责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此项工作的开展,大力推进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2007年,中船重工制定发布了集团公司“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工作意见”,从集团公司企业社会责任工作的意义、内涵和建设目标、工作内容、组织与实施措施等方面,对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作出全面部署。
此次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提出,集团公司企业社会责任的主要内容包括:完成军品任务,服务国防建设;推动经济发展,实现资产保值增值;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经营;提高产品质量,保障产品安全;注重环境保护,加强节能降耗;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支持公益活动,积极回馈社会。
长期以来,中船重工始终把促进单位发展和广大员工全面发展“两个发展”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随着中船重工的持续发展,一批高素质的员工随之成长壮大。通过承担国家重点工程任务的锤炼和闯荡国际市场的打拼,在实践中培养、选拔了一大批领军型经营管理人才、具有国际水平的技术拔尖人才和有绝活的高技能人才。目前,中船重工共有工程院院士9人,突出贡献专家68名,“百千万人才工程”和“511人才工程”学术、技术带头人169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者211名,中华技能大奖2名,全国技术能手13名,国防科技工业技术能手31名。
在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同时,中船重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2003年北京“非典”期间,中船重工向北京市教委捐赠110万元,用于“空中课堂”教学,维护教育系统正常工作和学习秩序。2008年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中船重工第一时间快速反应,积极投入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全集团捐款及捐赠物资超过6400万元,并紧急向灾区提供了公路桥、蓄电池、帐篷钢架、气象雷达等多种急需装备。2008年,中船重工被评为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扶贫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