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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6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工商银行表示
调整收费旨在规范服务价格体系

  本报北京6月26日讯 记者王智报道:中国工商银行有关人士今天就该行调整部分个人中间业务收费标准接受采访时表示,工行此次收费标准调整的目的是对相关业务产品服务价格体系进行规范。

  工行这次调整收费主要有4个特点:

  首先,调整是结构性的,有升有降有取消,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涨价。工行公告的23项收费项目中,调高了20项服务价格收费的上下限,调低了自助终端和网上银行等3项收费标准。

  其次,调整坚持“保本微利”的原则,调整后的服务价格处于同业平均水平。此次调整的20项业务的收费标准原来基本上是低于成本和同业的,即使按调整后的标准仍有部分业务的收费不能完全覆盖成本。

  第三,此次调整也是为了引导和鼓励客户更多地使用自助机具和电子银行渠道,多办理转账支付,减少跨行和异地大额取现。这不仅仅是出于降低银行自身业务处理成本的考虑,也是为了减少大额现金使用。此外,还下调了5项个人电子银行服务收费,取消了个人证书挂失费、记账式国债开户费、网上汇市信息服务费、网上证券信息服务费等4项个人电子银行业务收费。

  第四,此次调整收费的项目主要涉及的是客户选择性的服务项目,基础性服务项目收费价格未做调整,客户可根据自己的需要灵活作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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