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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6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内容具体 操作性强
宁夏出台新举措力推高校生就业

  本报讯 记者许凌近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获悉:自治区已新出台9条内容具体、操作性强的就业优惠政策,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 

  吸纳3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宁夏对各类中小企业吸纳近3年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同时月工资不低于1000元的,自治区财政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补贴期限为2年。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吸纳近3年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毕业生就业,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按吸纳人数给企业1年期限社会保险补贴。 

  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措施。宁夏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目前执行生活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补助交通费20元至50元,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并在今年适当提高生活补助标准。今年新增的基层特岗医生见习时间为2年,见习期内补贴标准和管理参照“三支一扶”标准执行。

  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补助措施。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和农村基层、城市社区实习满1年,由自治区财政每人每月补助600元基本生活费。鼓励就业服务机构、民办职介机构、劳务派遣公司组织毕业生到区外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500元标准和实际就业人数,一次性给予就业介绍补贴。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见习时间一般为3至12个月,见习期间每月由见习单位和当地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补贴400元。

  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中小企业奖励政策。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招用失业登记高校毕业生达到企业员工总数10%以上或10名以上,并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年度内可申请享受30万元以内的小额担保贷款,最高享受贷款额为200万元。各地创业基地和设施农业园区积极接纳有条件有项目的毕业生创业,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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