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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6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开创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新局面
本报记者 韩 霁

  《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日前发布。这一指导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将中医药置于国家发展战略层面的重要地位,中医药将迎来发展的又一个“春天”。记者近日就《意见》中的相关问题,采访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有关负责人。

影响深远 破解发展瓶颈

  对于这份文件的重要意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有关负责人作了详细解释。

  《意见》既具有宏观指导性,又有很强操作性;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既强调了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要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又系统提出了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及政策措施。

  《意见》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配套文件,对其他配套文件制定中更好地发挥中医药作用具有重要指导意义,集中体现了社会发展的新需求、中医药发展的新趋势及应对新挑战的探索创新。

  包括民族医药在内的中医药,是我国各族人民在几千年生产生活实践和与疾病作斗争中逐步形成并不断丰富发展的医学科学,是我国独具特色的医学科学和优秀传统文化,为中华民族繁衍昌盛做出了重要贡献,对世界文明进步产生了积极影响。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中医药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科技进步和现代医学的快速发展,中医药事业发展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使中医药作用的发挥受到制约。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认识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弘扬中华文化、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中医药工作,开创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新局面。

协调统筹 构建国家优势

  如何处理好中西医之间、中医药的继承和创新之间、中医药医疗和保健等方面的关系,对于开创中医药事业的新局面至关重要。《意见》做出了明确指导,提出了发展中医药事业的基本原则。

  有关负责人介绍,《意见》提出,坚持中西医并重,把中医药与西医药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中医药与西医药在思想认识上、法律地位上、学术发展上和实践应用上的平等地位;坚持继承与创新的辩证统一,既要保持特色优势又要积极利用现代科技,要在继承中医药学术的科学内涵、保持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基础上,充分吸收借鉴现代科学知识和方法手段,创新发展中医药理论与实践;坚持中医与西医取长补短、发挥各自优势,尊重我国中医与西医两种医学体系并存发展的现实,促进中西医结合,推进医学进步;坚持统筹兼顾,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协调发展。

  有关负责人指出,中医药事业关系人民健康,关系民生改善,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必须不断加强各级政府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制度措施,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物质条件和政策环境。同时,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也需要社会各方的关心和重视。《意见》指出,坚持发挥政府扶持作用,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深化医改 发挥支撑作用

  中医药在建设中国特色医疗卫生体制中具有什么样的地位,应发挥什么样的作用?有关负责人对此也做了具体的解释。

  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有两大目标,通俗地讲,一是让人民群众不得病、少得病、晚得病、不得大病,二是让人民群众得病后能够病有所医,即看得上病、看得好病、看得起病。

  作为中医药重要治疗手段的中药,其种类大部分源于天然,医疗成本低,可获得性强,十分符合基本卫生保健的要求。同时,中医药还拥有众多的非药物疗法。因此,中医药在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方面是大有可为的。

  中医药是中国特色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中国已建有中医医院3000多所,遍布城乡,覆盖全国,担负着相当数量人群的医疗保健任务。中医药不仅对许多常见病、多发病有显著疗效,而且在重大疑难疾病和新发传染病的防治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有关负责人强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必须立足国情,坚持中国特色,针对我国既有西医药又有中医药这个现实的国情,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充分发挥中西医各自的优势,取长补短,更好地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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