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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6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税务总局:
加强家电下乡产品发票开具的监管

  本报讯 记者孙勇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为保障家电下乡工作的顺利开展,税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加强对家电下乡产品发票开具的监管。

  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要积极开展家电下乡相关政策及发票管理等规定的宣传讲解,在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发票领购与缴销等环节为家电下乡经销户提供便利条件,努力建立和谐的征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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