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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6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资委、质检总局要求
央企深入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

  本报北京6月18日讯 记者杨忠阳报道:质检总局今日发布消息称,国资委、质检总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中央企业深入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力争通过3至5年的努力,使中央企业整体质量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通知强调,中央企业要认真落实质量责任,牢固树立企业领导是质量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牢固树立企业对产品和服务质量负主体责任的意识。要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责任追溯体系和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切实履行对消费者的责任。

  通知要求,中央企业要进一步增强品牌意识,推进名牌战略,加强自主品牌建设。力争通过3至5年的努力,在有一定基础的重要领域和关键领域,加快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在质量、安全、能耗、物耗、环保等特性指标方面尽快达到国际先进标准水平,使中央企业整体质量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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