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12日讯 记者刘溟报道:中国证券业协会今天宣布,证监会日前正式批复同意对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相关制度进行调整与完善,调整之后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将只允许机构投资者参与。
此次调整试点制度主要包括五项内容:
一是试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为适应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的需要,有效防范风险,逐步建立与试点相适应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参与试点的投资者将仅限于机构投资者。
二是调整公司挂牌条件。为适当扩大试点的服务范围,此次修订将公司挂牌条件由原来的公司存续期满三年调整为两年。
三是完善转让结算制度,提高股份转让效率。调整之后,投资者交易将实现电子化报盘,行情信息将向主办券商定向实时播发,同时增加定价委托方式。另外,今后,投资者可通过现有深圳A股股票账户参与报价转让。
四是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为提高挂牌公司透明度,此次调整对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的频率和内容均增加了要求,今后挂牌公司须披露半年度报告,财务报告中须包括现金流量表。
五是改进股份限售安排。根据原来的要求,公司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挂牌后分三批每批三分之一解除限售。此次修订建立了股东分类限售的制度,以促进股份的流通。
证券业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试点的逐步完善,将研究建立转板机制,实行做市商等多种交易制度,并适时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其他具备条件的高新技术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