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瑞士已经实施的有关营养保健食品类的法律法规非常之多,其中包括《食品安全监督法》、《公共卫生服务法》、《食品质量保护法》、《食品和物品法》、《联邦营养保健食品安全检查法》等。
瑞士联邦政府早已将营养食品的安全问题纳入了公共卫生的基本职能范围之内。为了减少从生产者到消费者整个食品链的风险因素,政府除了相应的立法和健全监管体制外,还加大了处理未达标营养食品的力度。
在瑞士,所有营养保健食品的说明书或者广告词必须一律严格以该食品在申请上市前,所进行的实际技术检测结果为惟一依据,并且商家必须在包装的明显位置清楚标明有关人身安全的营养成分比例等内容;商家和营销商不能夸大其词,作虚假推销宣传,否则当事者将受到法律制裁。因为生产企业永远是食品安全的第一法律责任人,夸张宣传所引起的严重后果当然由生产商和营销商来负责。
行业协会对本行业作出强制性行规或约定非常必要。在瑞士的食品销售市场,常年活跃着一大批食品安全执法人员。这些由食品安全监督机构委派并得到食品行业协会全力支持的卫生警察往往是微服暗访,他们常常深入到全国各大超市和零售连锁市场,观察各类食品是否符合规格,尤其是营养保健食品,包装说明是否存在措词夸张,是否超过保质保鲜期限,是否有消费者的相应投诉等。他们有时还对可疑食品提取样品送达专门机构进行技术认定,违反法律的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