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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一版 2009年6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加大组织实施力度充分发挥政策效应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负责人就“家电下乡”政策答记者问

加大组织实施力度

充分发挥政策效应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负责人

就“家电下乡”政策答记者问

(5版)

“家电下乡”初见成效

○产品销售快速增长

○补贴额快速增长

○产品生产稳步增长

  问:“家电下乡”政策在全国实施以来效果如何?

  答:自今年2月1日“家电下乡”政策在全国实施以来,总体上看初见成效。

  首先,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快速增长。2至5月,全国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量由88万件增加到223万件,月均增长36%;销售额由13亿元增加到40亿元,月均增长45%。

  其次,家电下乡补贴额快速增长。2至5月,全国家电下乡补贴金额由5347万元增加到28032万元,月均增长74%。

  再次,家电下乡产品生产稳步增长。2月份以来,家电下乡产品生产中标企业增加,生产热情高涨,家电下乡产品生产稳步增长。2至5月,生产企业共发货2291万件,月均增长208万件。

  第四,家电下乡品种及生产企业多元化。在新招标产品中,农民可选择的各类产品品种、价位多样,购买时选择余地大。同时,由于每类产品都有多个厂家、多个品牌的产品参与竞争,有利于稳定价格,提高质量。

“家电下乡”非常及时

  实施范围不断扩大,产品品种大幅增加,是我国当前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问:“家电下乡”政策实施过程中,试点范围不断扩大、补贴品种和补贴力度不断增加,是出于何种考虑?

  答:从2007年12月开始,在山东、河南、四川3省进行了家电下乡试点,对农民购买彩电、冰箱(冷柜)、手机3类产品,按销售价格13%给予财政补贴;2008年12月起,试点范围扩大到内蒙古、辽宁、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陕西等12个省(区、市),补贴产品增加洗衣机;2009年2月起,家电下乡工作在全国开展,补贴产品增加了摩托车、电脑、热水器、空调4类品种,各省(区、市)从中自主选择2类实施;2009年3月,加大了“家电下乡”政策实施力度。摩托车、电脑、热水器、空调等4类产品在全国范围内享受“家电下乡”政策(后将摩托车归入汽车下乡补贴渠道实施),增加微波炉和电磁炉两类补贴产品,将原来每户每类家电下乡补贴产品限购1台调增到2台。

  “家电下乡”政策实施的范围不断扩大,品种大幅增加,这是中央根据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影响日益加深的新形势,以及“家电下乡”政策执行成效日益显现的情况作出的果断决策,是我国当前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十分必要,而且非常及时。

简化补贴手续 方便农民领取

  ○改革试点地区:在销售网点即可办理补贴申领手续

  ○非改革试点地区:及时向指定的乡镇财政所申领补贴

  问:在简化农民领取补贴手续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2009年5月1日至7月31日,内蒙古、辽宁、大连、黑龙江、安徽、山东、青岛、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甘肃等16个省(区、市)实行销售网点代理补贴审核改革试点,农民在销售网点即可办理补贴申领手续,试点成功后全国推广。

  未改革地区将原来“乡镇财政所审核、县财政局兑付”调整为“乡镇财政所审核并直接兑付”。凡由于银行网络不健全、地广人稀等原因,实行“一卡通”、“一折通”方式兑付有困难的,在确保资金安全情况下,可采取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并垫付补贴资金,再与财政部门清算的方式。简化补贴兑付程序后,农民提出补贴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即可领取到补贴资金。

  问:改革试点地区农民如何领取补贴资金?

  答: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向销售网点提供相关身份证明。销售网点负责审核,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产品的销售及补贴备案信息,录入信息应当包括:购买产品发票号码、购买人信息、产品标识卡号、储蓄存折银行账号(有粮食直补专用存折的应当用粮食直补账号)等。暂时不能实行网上审核录入的,可以进行纸质表格审核登记,到具备条件的销售网点或乡镇财政所进行网上录入。

  销售网点必须在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提交指定的乡镇财政所办理补贴兑付手续。乡镇财政所应在7个工作日内确认完毕,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农民的储蓄账户。

“家电下乡”产品实施最高限价

  ○中标价格是每个型号产品的最高限价

  ○如果发现个别销售网点超过限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问:非改革试点地区农民如何领取补贴资金?

  答: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向销售网点提供相关身份证明。销售网点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农民购买信息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暂时不能实行网上审核录入的,可以进行纸质表格审核登记,到具备条件的销售网点或乡镇财政所进行网上录入。

  销售网点在网上录入销售信息后,农民持购买产品发票、购买人身份证、户口簿、产品标识卡以及储蓄存折(有粮食直补专用存折的应当用粮食直补存折),及时向指定的乡镇财政所申领补贴。乡镇财政所应当及时受理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自农民申领补贴之日起12日内,应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农民的储蓄账户。

  问:“家电下乡”产品在价格上有何规定?

  答:目前,家电下乡各类产品的最高限价分别为:彩电3500元,电冰箱(含冷柜)2500元,手机1000元,洗衣机2000元,壁挂式空调2500元,落地式空调4000元,储水式电热水器1500元,燃气热水器2500元,太阳能热水器4000元,电脑3500元,微波炉1000元,电磁炉600元。

  家电下乡产品的中标价格是每个型号产品的最高限价,企业可以按中标价格销售,也可以根据成本变化及市场供求调低售价,但售价不能高于中标价格,这是家电下乡的一项基本规则。如果发现个别销售网点超过限价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按规定暂停或取消其家电下乡产品经销资格并没收其保证金。

购买“家电下乡”产品 需要特别注意

○购买要到“家电下乡指定店”

○开箱要验证及保存产品标识卡

○购买后,把相关信息告知销售人员进行登记

  问: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需要特别注意哪些问题?

  答:应事先了解“家电下乡”政策,到悬挂有“家电下乡指定店”标牌的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索要正规税务发票。

  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开箱时,要注意验证及保存产品标识卡(粘贴在说明书封面上),确定标识卡正确完好后,方可从说明书上取下标识卡,并以此作为申领补贴的重要凭证。无标识卡的产品应拒绝接受。

  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需将标识卡上的卡号、产品编码的条形码和购买人的个人信息告知网点销售人员,进行销售登记以备补贴。

  问:“家电下乡”产品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一旦不履行质量或投标承诺,有什么处罚措施?

  答: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各级质监等部门应当立即责令限期改正,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对不履行质量承诺、产品质量问题突出的中标生产企业,将实施扣缴保证金、暂停或取消中标资格等处罚;对不履行投标承诺和中标协议、销售服务问题突出的销售企业,将实施扣缴保证金、暂停或取消家电下乡流通企业中标资格等处罚。

售后服务怎么办

  ○县市用户24小时之内、乡村用户48小时之内、偏远乡村72小时之内上门服务

  ○如果企业未履行承诺,可打“12315”、“12312”举报电话

  问: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遇到售后服务问题怎么办?

  答:中标生产企业应履行投标时关于售后服务的承诺,即售后服务“三包”规定、售后服务电话、5日内解决家电产品故障、5日内难以解决的应当提供备用机,对地域广大和农户分散的乡村开展巡回维修服务和集中培训服务等。中标销售企业应严格履行流通企业承诺,严格执行国家“三包”规定,提供适合农民的售后服务,设立24小时免费服务热线;负责所售家电的安装调试、使用辅导,要做到包教包会;满足用户服务要求,实现县市用户24小时之内、乡村用户48小时之内、偏远乡村72小时之内上门服务。

  如果中标生产企业或中标销售企业未履行有关承诺,可打工商管理部门“12315”、商务部门“12312”举报电话。

开展“家电下乡”政策宣传月

  ○时间:6月5日至7月5日

  ○目的:增加公众理解支持,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增强企业服务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问:近期在落实“家电下乡”政策方面有什么新举措?

  答:财政部、中宣部等11个家电下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09年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从6月5日至7月5日开展“家电下乡政策宣传月”活动,通过广泛宣传,增加公众对家电下乡政策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和能力,增强生产、销售企业和有关部门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为政策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第二次家电下乡部际联席会议决定,近期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家电下乡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把这项惠农强农、扩大内需的政策落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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